冰云觉得她是不懂男人的,她觉得他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稀奇的物种,尤其“丈夫”这种男人。她很长时间都搞不懂她要怎么对待这种老练又幼稚、庞大而娇气的家伙。他明明长了一张黑黝黝凶霸霸的脸,像个土匪,却每每幼稚得像个小孩子一样和她抢东西吃,连剥颗糖给她,都是刚递到她嘴边,就一下又收回去扔进自己嘴里,然后看着她,要么胜利地大笑,要么瘪着嘴角调笑,所以直到现在,她都没吃过他好好剥给她的糖。他体格庞大,拿伤痛不当回事,有一次,他十几天没回家,再回来时,手臂上多了一条疤,足有两寸多长,缝着蜈蚣脚似的线痕,她着急地问是怎么弄的,“不小心划的。”那人答得就好像是扎了个小刺。她看着那么长的疤,想着当时得流多少血、得有多痛,便痛得禁不住直打寒战,那个人却抽回手臂,撇嘴道:“那小护士肯定女红不好,才缝得这么难看,要换你缝,肯定比这好看。”她便听得眼睛直闭,头皮根发麻。那人嘲笑道:“看这么个小口把你吓的!”小口?!就好像他的伤口是按身体面积分摊似的!后来晚上他睡着了,她又拿出他的手臂看,愈合的伤口,她却还是觉得好痛!这样的伤口算小的,她不能理解。还有一种伤口算大的,她更不能理解。一次,他在房顶帮她修理鸽子房,手指被铁丝划破出血了,他当时就痛得大呼小叫,她急忙给他扶下梯子,又是消毒又是包扎,他却一定要她给吹吹,才不痛了。第二天又让她给他洗脸、洗手、刮胡子,因为——手指头受伤了,不能沾水的!她洗完了,他又嫌她手太小,脸洗得像小猫一样,都没洗干净,但又腆着脸过来让她给擦香香。她瞧着这人高马大、肩膀头宽得不像话的家伙,觉得她以往对男人的了解简直就是负数!再有,他特别爱臭美。以前她总觉臭美是女人的专利,可是她错了,他才是他们家臭美的顶级高手!他的头发永远吹、烫着最时髦的样式,衣服也永远走在最流行的前沿,样子全是比着最新的港台电影、录像、《大众电影》的封面来买和做的。《上海滩》还没演完,许文强的大衣、礼帽和长围巾已经穿戴在了他身上。长围巾是亚凤给织的,当时,他拿回一包开司米毛线,问她会不会织围巾,她说会,他问:什么时候能织好?她说:你下次回来就可以了。他便撇撇嘴,说这次他就要戴,便把毛线给亚凤了。亚凤果真一晚就织好了,他走的时候,一身许文强打扮,霸气十足地给她一个电影般的拥抱。她的脸贴在他胸口的围巾上,深恨这围巾不是自己织的!后来她自己买线,又织了两条,给他换着戴。他刚开始嫌她织的黑白竖条不好看,灰白横条的太傻气,说他脸黑,不能戴白色的,但后来这两条却戴得最多。而亚凤织的枣红色的被跃进抢了去,再也没有还回来。其实她觉得他戴黑白条和灰白条的才好看,文质地中和了他霸气的黑脸孔,简直比许文强还帅!她开始:()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