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江崇煜惊呆了。
只见郁小年一手拿刀,一手固定着兔子,手里的刀跟她的手指一样灵活。那兔皮似乎也很听话,随着她手里刀上的动作,扯皮就像扯布一样简单,三下五除二,轻轻松松就扯了下来。
完事了。
郁小年得意地展示着那张兔子皮:“煜哥哥,你看,这样完完整整,没有一点划伤的皮毛才是最好的。”
江崇煜:“……”
他不知该拿出什么表情,也不知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
他又看了眼那张雪白无血的兔皮,又看了眼郁小年天真无邪、人畜无害的笑脸——
不久前,她还因为不忍心他上战场,而哭得梨花带雨,这会儿,竟对着一只兔子开膛破肚,还滴血不沾身。
她那双手,原来不只会绣元宝,还会屠宰。
“你、你竟还、还会这个?”
他震惊到言语卡顿。
郁小年不以为意:“这有什么难的?绣花和屠宰都是一样的,都是要细和准,不难。”
江崇煜:“……”
不难?
他扶着额头,不由得感慨:原来绣娘和屠夫之间,竟只有一根针和一把刀的区别。
郁小年还在欣赏这块完美的兔皮,语气透着些许自恋:“不过,我这技术确实又娴熟了。”
江崇煜:“……”
那你好棒棒啊。
他看着她,美艳近妖的脸,还是不敢相信,总觉得老天爷有什么地方安置错了。
温柔的屠夫,果真刀刀致命。
不过,想想也不算奇怪:小时候,村里其他女孩子都不敢挖蚯蚓,只有她,提着个罐子,雨后徒手在泥土里扣出一条条蚯蚓,说家里的鸡喜欢吃。甚至馋起来,还敢烤蚯蚓吃……
好吧。
这样也挺好。
以后嫁了人,不容易受欺负。
就这么拎刀扒个皮,就能把夫家吓死。
正这么感慨着,就听一句:“多亏了南州哥的指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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