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倦嗯一声:“听。”
林涣就把在贾元春省亲宴上做的那首诗给他念了。
沈倦听了听,说:“作的不错,只是韵脚还不算好。”
林涣被他捏住了一颗红豆:“哪里不好?”
沈倦手上不轻不重地:“就和你现在的感觉一样,你感受一下?”
感受……感受什么?
林涣屏息凝神,把注意力放在他的手上。
嗯……不轻不重,像是搔痒一样,轻轻的,柔和的。
林涣脸红了,咬着唇说:“太,太平了?”
沈倦亲了他一口:“欢宝悟性真棒。”
他又问:“原先我教你作诗的时候,说过什么?”
林涣被他摩挲地身上发痒,却又没办法强求他,只能逼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去想他跟自己说了些什么:“要善用韵脚,让诗句赋有节奏和音乐之美……?嗯哼……”
他轻轻哼了一声。
沈倦笑了:“看来欢宝说把我说过的话都记在心里,不是假的。”
他心里甜蜜,手上却半点不饶人:“记得却也要会用,考进士和你考举人不一样,考进士的时候,竞争对手都是各省各县的优秀学子,他们之中也不乏才华横溢的人,有的人诗做的很好,很受主考官的喜欢。”
他一本正经地给他讲着课,林涣却呜呜呜地,有点儿听不进去。
他大脑跟着沈倦手上的动作慢慢充血,满脑子都是空荡荡的一片,像是踩着云朵,深一脚浅一脚的,面前都是一片片的雪白柔软,根本找不到前路,也恐惧脚下的悬空。
林涣眼角被逼出了一行泪,浅色透明的水迹从眼角氤氲开来,泪水滑进了被褥里。
濡湿的触感在脸上略过。
他感觉自己的眼泪被珍爱万千地舔去,舌尖柔软而带着温热。
它慢慢代替了手。
林涣被彻底带进了他的节奏里。
沈倦的声音闷着,含混不清:“这就是诗的节奏,你明不明白?”
“呜……明白了!”
“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和弹琵琶一样,诗句也讲究韵律,一字一句需斟酌,动静之间、俯仰之间,能把人彻底带进情境之中。”沈倦将他的腰拔高,“这一动一静,俯仰之间,你学会了没有?”
什么动静,什么俯仰?
林涣大脑空白——他好想听不懂。
但是很奇怪的,他居然听懂了。
>>
在沈倦的指导下,身体力行地听懂了。
他捂住了脸,把自己整个人都埋进了被子里。
啊啊啊!太羞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