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还觉得老板跟二少的感情淡呢,否则也不至于三年都没怎么联系。
现在一看。
哪里淡?老板抱着私人手机就没放下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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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明稚半小时之后才消气,勉为其难的把陆嘉延从黑名单中又放了出来。
接到对方的定位之后,他拉开衣柜,换了一身休闲外套。
换好了之后站在镜子前时,盛明稚才猛地回过神。
等等,只是跟老男人去超市买个菜而已,他为什么要重新换一套衣服?!
盛明稚被自己惊人的举动给雷到了。
连忙把换好的衣服脱下来,要是被陆嘉延那个老狗比知道自己为了见他还专门换套衣服,别得意不死他。
盛明稚简直都脑补出他又狂妄又自恋的语气了。
连桃花眼的神韵都勾勒的惟妙惟肖。
大概会贱兮兮地开口:
——只是跟我去买菜而已,不至于这么隆重吧。
隆重你妈。
哥马上套个麻袋去跟你买菜。
盛明稚又把穿好的衣服脱下来,在家折腾了半天,才找了一套看上去平平无奇自然大方的兔毛外套,浅紫色的,显得他皮肤白的都快反光了。
下午落了一场大雪,盛明稚从温暖如春的西山壹号出来,冻得哆嗦了一下。
陆嘉延在懒洋洋地倚在迈巴赫车身,似乎等了有一会儿,肩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雪。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肩宽腿长,身材比例过于优越,桃花眼比雪色更动人,引起了好几个路过的小姑娘频频回头。
盛明稚远远地看到他,嘀咕了一句男狐狸精。
不知怎么,这一幕让他想起陆嘉延高中的时候。
他招蜂引蝶的本事好像是天生的。
盛明稚从认识他开始,就不停地见识到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被陆嘉延拒绝。
他连拒绝都显得格外礼貌,温柔疏离地恰到好处。
附中当年还有一个传说,说陆嘉延这辈子估计只看得上天仙,否则怎么会完全不对任何人动心。
思绪飘远了,被陆嘉延喊了一声,盛明稚才回过神。
仔细一想,天仙不就是我吗?
爽到。
距离西山壹号最近的超市只要步行四百米,这个点过去,走路五分钟,开车一小时,其中半小时在找停车位。
市中心的停车位可不管你是不是亿万富翁,说没有,就没有。
陆嘉延笑道:“走路都能走神?”
盛明稚嘀咕:“这么冷,我是被冻住了好吧。”
兔毛外套虽然好看,但到底不是羽绒服,一点也不抗冻。
盛明稚从小就是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云京零下几度的大雪天冻得他直缩脖子。
早知道外面这么冷,就多穿一件保暖内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