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去就没人住,父母早死,也无亲朋。”
“……哦,对不起。”
“道歉做什么。”
“我以为你会藏几个红粉知己什么的,骗我。”
“除了你,没亲近的人了。”
我应该因为他这句话而感到恐惧,一个杀手唯一亲近的人,是多么可怕的存在,他又是手刃了弱点的类型。
可我居然是喜悦大过害怕。
一起喂了鸡,还再次教育了来福不准咬鸡,我拿着几袋种子问楚应予这些都是什么,他说是白菜萝卜蒜苗辣椒一类。
明天他就会把后院的荒地开垦种菜,粗活他来做,我可以播种浇水。
我一个即将二十一岁的女大学生,从打工妹又进化成种田妹,好像楚应予不是第一杀手,而是一个勤劳上进的农家小子,带着我发家致富。
日子这样过去了几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远离江湖纷争,也没有八重宫的人来找他,有一种回到了引天岛上的感觉,而且比当时更让我飘飘然。
现在的我喜欢他,所以觉得能和他一起,做什么都充实快乐。
没有了担心小命的紧张,也没有了对未来的恐惧,不会时时刻刻陷入惶恐不安中。
每天睁眼能看到对方,就控制不住地内心冒粉红泡泡,开始觉得这样生活也不错。
就连思念家人的孤独感都减少了很多,爱情这玩意儿,有时候确实很治愈人。
闲来无事的一天,坐在板凳上托腮看着院子,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黏到某人身上。
初春的太阳和煦温柔,连吹来的风都是柔软的。
逗狗的楚应予拎住想去鸡圈弄鸡的来福,现在的来福两只手掌都捧不住了,变大很多。
之前修建狗屋都忘记考虑它长大的事情了,实在是失策。正好楚应予今天给狗屋做扩建工程,就算以后来福变成大狗,生个六胞胎都能住。
痴痴地望着认真工作的少年。那宽肩,那小蛮腰,那笔直的腿,那绷起青筋的手臂,我被这双手抱过扛过触摸过,现在忆起当时的感觉,我竟是心口发烫……
当我回过神,已经被楚应予的视线给捕捉到。
他对目光太敏锐了,事实上,我多看几秒,就是会被他逮住,可我还是很难控制住啊!
只要思维一放松,就禁不住诱惑地想去搜寻他的身影。
楚应予嘴里叼着一颗钉子,手里还拿着锤和钉,仿佛在用眼神问我干什么。
我摇摇头,“您继续,我看风景呢。”
将钉子敲进木板固定,他拿下嘴里的那颗长钉,“你别傻傻地看我。”
他说我目光傻?好吧,花痴的眼神可能是有点不够淑女,但这不怪我!
想了个话题,我问道:“你最近还有没有胸口疼,哪里不舒服?”
“有。”
“……成慢性病了?”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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