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做代言人?”
慕雅常规给宋以欢汇报工作的时候提了这件事,有一个在新国家喻户晓的老牌子羊毛制品想邀请宋以欢做他们花国的代言人。
“这家公司想拓展花国的市场,他们的资质和产品质检那些我都初步看过没什么问题,你先看一下,如果你不想接,我再跟厂家那边沟通看看能不能转给耀安的其他艺人。”
宋以欢跟慕雅说让她考虑两天再给她答复。
汇报完工作之后,两个人就从上下级变成经纪人和艺人,又或者说是朋友、家人的关系。
作为一个同样是拼命三娘的金牌经纪人,对于自家艺人已经摆烂两个星期这件事,慕雅表示很焦虑,苦口婆心说了一堆。
这个圈子很卷的,观众也很喜新厌旧的金鱼记忆,作为一个艺人,不定期保持活跃很快就会被观众抛弃和遗忘的。
说到最后,意味深长的总结:“女艺人的黄金期很短,能事业爱情丰收那概率比拿影后都难,所以还不如先做容易的,专心搞事业,拿个影后再说。”
想到慕雅平日里灭绝师太的形象,突然皮一下的慕雅把宋以欢都逗笑了。
挂了视频之后,宋以欢打开慕雅给她发过来的资料,这个品牌的产品在网上被很多人推荐是新国旅游必bug排行榜前十名的本土品牌,在国内代购圈子挺出名的。
品牌主营羊毛制品,包括羊毛衫、羊毛毯子、羊毛线和一些家居饰品,质量很好,价格也挺亲民,总体的性价比很高。
这类型的代言宋以欢还没有接过,如果是以往她肯定很乐意接,距离她给自己定的2周假期还有两天就结束了,但是她还没有想好未来要怎么做。
她们昨天从庄园回到王湘城市的家里,早上王湘有事要办去市区了,要下午才回来,让宋以欢今天自己解决。
宋以欢看了一下窗外,今天天气不错,慕雅刚刚说代言就是新国的牌子,应该超市或者商场就能看到,正好她到新国之后也没有逛过。
她在地图上搜了一下,距离这里最近的大型购物中心在六十公里之外,新国的出行基本都靠自驾,公共交通不怎么发达。
王湘今天出去把车子开走了,宋以欢打算下楼看看能不能打车或者公车过去。
新国的气候跟国内是相反的,国内是闷热的七月,新国正是冬天,宋以欢穿上白色羽绒服外套,配着浅色休闲的加绒裤子和增高的老爹鞋,头发披散在肩上,带着一顶米色毛线帽子,很休闲的打扮。
她用打车软件搜了一下,附近暂时没有可以呼叫的车,她慢慢向公交车站走。
快要走到公交车站的时候,一辆皮卡车在她旁边停下,车窗摇下,是孙芙蓉,后座上坐着孙翊倾,奇奇怪怪的。
“欢欢姐,你要去市区吗?”
在庄园那几天,孙芙蓉有机会就会拉着宋以欢唠嗑,宋以欢这才知道,别看孙芙蓉看着十几岁的模样,实际上她已经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她说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就被家里踢了过来做她姑姑孙翊倾的小保姆。
至于她的小姑姑孙翊倾,应该算个艺术家吧,平日里画画,偶尔做个设计什么的,有点社恐不爱跟别人交流。
宋以欢了然,原来是艺术家,艺术家总有她的怪人脾气。
“嗯。”
孙芙蓉开心的说:“要不要一起,我们也要去采购。”
宋以欢想了想,说:“好呀,我正好要去市区的商业中心,顺路的话可以载我一程,麻烦了。”
孙芙蓉开心的点头:“顺路顺路,一点都不麻烦,反正小姑姑也不会跟我聊天,你都不知道跟她出门有多无聊。”
宋以欢才上了车,孙芙蓉就迫不及待的跟她吐槽自家小姑姑,宋以欢回头跟孙翊倾打招呼。
孙翊倾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带帽卫衣,她没记错的话,她每次见她,她都是穿着同一个款式的卫衣,只是颜色不一样。
孙翊倾长得很好看,白皙的皮肤,高挺的鼻梁,淡色的唇,浓眉和睫毛,斜长的眸子黝黑的瞳孔仿佛点缀了无数的光晕,深邃耀眼。
个子很高,四肢修长,骨肉匀称,短发,社恐淡漠的神情,让她散发着一种中性的帅气,哪怕宋以欢身处娱乐圈见惯了各种各样的美人都不由得赞叹,孙翊倾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孙翊倾一脸淡漠的点头,然后把卫衣的帽子戴上,拉下帽子挡着自己的眼睛,往后一靠,老僧入定一般。
宋以欢:果然很艺术家。
孙芙蓉是个小话痨,六十公里的路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她感觉还没有唠嗑完就到了。
宋以欢要去逛商场,孙芙蓉她们要去超市采购,孙芙蓉问要不要逛完了一起回去,宋以欢摇头,她计划逛一下商场之后找个地方坐下来喝咖啡,王湘也在-->>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