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也是芸芸众生之中,一个血肉之躯的凡人。
再说了,古来圣贤皆寂寞,寂寞之人何止我一个?
走出水池,李璿开始擦拭身躯上的水渍。
吹着熟悉的口哨,李璿一边穿衣,一边哼唧着上一世,俗不可耐的荤段子歌谣。
身为皇子,李璿自然有婢女服侍,但为了赢得身后名,不与禽兽为伍,还是自己动手更稳妥一些。
穿好衣服之后,李璿便去吃了早饭,毕竟练功消耗很大。
想到昨晚之计,李璿估摸着,李隆基应该还没从床上爬起来吧?
索性无事,不如去出去转一转,欣赏一下这梨园之风光。
只是东瞧瞧,西看看的李璿,还没溜达多久,就遇到了一个不想遇到之人。
又是你?
“公孙小娘子,还真巧呀!”
李璿看着前方的公孙嫣,不失礼貌道。
嗯!
这小娘皮,确实很美啊!
难怪,那糟老头子见了,都动心了。
只是有点怀疑,那糟老头子,都六十多岁了,还行吗?
公孙嫣已经换掉了戎装,身着碧轻纱衣,裙襦大袖,画云凤之状,漆鬟髻,饰以金铜杂花,状如雀钗,倒是又一种美,对李璿道:“殿下,并非巧遇。”
“没想到,你倒是实在。”
“那不知公孙小娘子,在此等本王又有何事?”
“莫非你是被本王绝世丰姿倾倒了,喜欢本王不成?”
李璿看着眼前的公孙嫣,调侃道。
公孙嫣微微一笑,笑的十分甜美道:“殿下丰宇神秀,喜欢殿下,难道不是人之常情?嫣儿也是寻常女子,喜欢殿下,应是情理之事。”
“……”李璿。
自己就是过过嘴瘾,这小娘子来真的?
这唐人都如此豪迈奔放吗?
就连女子,都如此巾帼不让须眉?
“本王很渣很风流,你最好别来招惹本王,否则必定后悔。”
李璿实在不想招惹是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自己当然也有,可这个女人不同。
且不说李隆基对她有点垂涎,自己初见她时,也惊为天人。
可千不该,万不该,来算计自己。
自己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女人。
真以为长的美,就能为所欲为吗?
灯一关,还不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