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里写,真正的权力塔尖的都是文武双全的,唯文只能当谋士,唯武只能当将才,而蔺泊舟内能制衡廊庙众臣,外能领兵杀敌,是一个完美合格的掌权者。
比如书中后来他征讨在建州卫招兵买马的原主,就是亲自领军。
孟欢心说,幸好没走行刺蔺泊舟这条路。
估计刀子还没落下去,就被劈手夺过反杀了。
但想到这里孟欢又有一点儿感慨:
——我有什么用呢?
“人都到了吗?”蔺泊舟说,“到了就出发吧。”
陈安回话:“王爷,洛千户还没到。”
蔺泊舟抬眼,不怎么耐烦地一蹙眉,也就他要斥责的片刻之间,尽头走来匆匆走来几道身影,牵着一匹浅白色的骏马,走得满头大汗。
当头的年轻男子高大挺拔,眉眼有几分习武的明朗野性,捏紧马鞭,额头滚落汗水,到蔺泊舟面前满头大汗道:“拜见王爷。”
孟亞風檳亁欢先认出来了。
这是他刚穿书那晚见过的京军提督之子,洛倦,以恩荫入仕,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锦衣卫千户——嗯,现在负责给蔺泊舟牵马。
洛倦大手拍了拍身旁的马屁股:“太仆寺牵来的汗血宝马,最结实的一匹。哎,天气热,给下官累得。”
蔺泊舟语气宽慰:“怎么不骑马过来。”
“算了,”洛倦说,“我爹要骂我没规矩,”他目光留意到了孟欢,抬手,“拜见王妃。”
“……”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一个大猛男,孟欢的社恐魂开始发作。
随后,下意识的,往蔺泊舟背后躲了一步。
探出头,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地张望着。
蔺泊舟唇角微微弯起,手轻轻挡住了他,转移话题:“欢欢看看,这匹马怎么样?”
马匹是骑兵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军需物资,在战场上等同于兵戈利器,蔺泊舟语气就像玩家鉴赏着刚打出漂亮战绩,顺手还给男朋友发了一份。
孟欢看向那匹马。浑身白中透露出微粉色,大概是经过方才的运动,血管膨胀,白皮下隐约渗出鲜血的红意,肌肉块垒分明,肩比成年男性还高,姿态勃发雄骏。
洛倦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这是石国进献的汗血宝马,血统纯正,整个京城只有五匹,一跃数丈,肩高——”
孟欢发自内心地说:“好可爱。”
“?”
洛倦停住话茬。
孟欢还是第一次看见马,上下打量,忍不住想摸,但又怕被马踢,看向蔺泊舟的双眼明亮:“这马好可爱啊!”
洛倦:“???”
他想说:稍等,王妃,我们一般叫马匹叫伙伴。
他们是战场上的一员。
请不要用可爱二字玷污我们的士兵——
蔺泊舟眼神微暗,垂头,唇角莫名扬起,放弃似的自言自语似的:“好吧,可爱就可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