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酒量,旗鼓相当。 苗甜稍微沾了些许,唯一没喝的就是林子夏和花影。 酒过三旬,林子夏猛然想起那夜,李橖醉酒的模样,让人撤了多余的酒,等她们喝了这杯,便让花影送给苗甜和sunny回去,自己带李橖回别墅。 sunny住的是酒店,花影把人送到了之后,对方还算稍微清醒,苗甜就醉成——眼神涣散,双目失焦,见谁都骂你个死八蛋。 她只能认命的又是帮忙擦脸,帮忙弄醒酒茶,帮忙…… 总算完工,还得了句,“大胆,竟然想要强奸本仙!” 花影心里有苦说不出。 车上的李橖还算安静,至少没有那么失态。 她规规矩矩的坐在副驾驶座上,连姿势标准的都堪比军姿,说是醉了,又正常的像个没醉,说不是醉了,和平常的样子又差了几分。 回忆起那夜,林子夏紧了紧方向盘。 下车,回屋。 一切都是正常的狠,当到了换衣服的时候,林子夏觉得还是高看李橖了,李橖果然是醉了,换衣服直接当着她的面脱去。 虽然已经看过一次…… 但那小麦色的皮肤,完美的人鱼线在一次冲击了林子夏的脑海,李橖穿的是衬衫,需要一个一个纽扣解去,修长的双手落在那细白的纽扣上,一点点解开神秘的诱惑。 小腹平淡光滑,腰身苗条细致,每一处都带着野性美。 “别,别脱……了。”她握紧了双手,克制住了欲。 李橖讷讷的说:“好。” 停了手上的动作,但那半隐半遮的线条更是令人联想起伏,像是含羞待放的花朵,娇艳欲滴。 只是用这个词语形容,实在过于不恰当。 倒不如说是野性的豹子,时刻等待的出击,在最后一刻,掠夺人心。 林子夏递过热水,掩去了脸上的神色。 “先喝点水,等喝完了水,再擦把脸,然后先去休息。” 李橖晃晃悠悠的接过温水,喝的时候,水流顺着喉咙,滴落了那深凹之处,脖颈微微起伏,引人遐想。 水珠停在那锁骨之上,留下了一片水渍。 取来毛巾,林子夏认命的帮她擦拭干净,又劳心劳苦的帮她换去了外衣跟裤子,里面美好身材尽显无疑。 半响,两人进了屋,林子夏见她神志略微恍惚,帮忙弄好了被子,让她早点休息,李橖身上就只着了小裤裤跟睡裙,林子夏不敢多看,忙好了便要出去。 未料到,顺从的李橖竟抓住了她的手。 睡裙半开,露出迷离的风光,眼神惺忪,李橖半是乞求半是撒娇,“留下来陪我,好不好?一个人睡太冷了,可不可以不要离开我?” 冷~ 这是四月来的天气,说冷不冷,但至少不会不热,晚上的温度都是十几度,盖个被子就暖和了。 “乖,睡觉吧,李宝宝。”林子夏用右手抚去了李橖凌乱的碎发,光洁饱满的额头之上有一条小伤疤,历经岁月,已渐渐成了一道痕迹。 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宝宝不睡,宝宝要抱抱,宝宝要媳妇暖被窝。” 瞧瞧,这人喝了酒就撒酒疯。 林子夏无奈的摇摇头,“你呀,赶紧睡觉,明天起来指不定又忘光了,出了被窝就不认账了。” 想到那一夜醉酒,她不惊轻笑。 这次,李橖倒是坚定,捂着腮帮子,撅着小嘴儿,一副不乐意的样子。 “别走。”她紧紧牵着林子夏的手,生怕人一眨眼,就从她身边跑掉了。 林子夏点头,“好。” 下一刻,附上了那块柔软,与李橖的温柔或是霸道,都截然相反的态度,她是带着生涩和小心翼翼的试探。 迄今为止,唯一有过的亲吻都是和这人。 轻轻的吮吸、啃噬、交流,一切都是慢慢的学会,她试探性的进入了对方的领域,与那轻柔的小舌进行缠斗,你来我往,玩得不亦乐乎。 腰间,被对方牢牢的禁锢住。 林子夏轻微的吐出了一口气,耳边传来极致温柔的叫喊声,“阿秋,我好想你。” 她的心神猛然一荡。 清风徐徐的夜晚里,一股燥热油然而生,说不出是因为在心里的那股憋屈,还是为了那无端升起来的火。 明知道,这人接近她是为了自己的相貌。 林子夏亦能不改初心,凭着一腔热血,企图去暖了那颗心脏。 皎洁星月,光芒万丈。 两人之间像隔了一道银河,河的对岸是数不清的思念,这头是解不开的困惑。 “你呀,那人有什么好,偏偏让你魂牵梦绕,连走了,还要让你为她守一辈子的坟。”林子夏似是自言自语,似又是对着李橖说话。 李橖嘴像抹了蜂蜜一样甜,“子夏,阿秋,林子夏,夏夏,时知秋,……” 一遍遍,林子夏勾起了嘴角。 一共叫了27次林子夏,15次时知秋,30次阿秋,23次夏夏,比起那个前任还多了5次,等日子再长些,或许一次都不会听到。 “李宝宝,时知秋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怎样把你迷得神魂颠倒。 每一个现任都有一个耿耿于怀的前任。 羡慕她早早的遇上了那个人,又嫉妒她能与对方有那么多回忆,唯一欢快的便是她离开了。 留下一个被世间温柔以待过的女子。 ——知岁月苍苍不容易,满心满眼只容得下一人的爱人。 李橖挥着脑袋,似乎不解,“阿秋很棒,她会读书,会煮粥,会做菜,会画画,会设计,会做礼服……” “她给别人做了,没给我做。”李橖苦恼的在床上拍了几下,甩了甩头,还有些发晕,酒劲上头,难受得要命。 胃里泛着一股恶心,不上不下。 林子夏帮她抚顺了背,“你呀,连醉了酒都记得我给sunny做礼服,怎么就不说你那个老相好?” 她眯了眼,舒服得像只小猫咪。 慵懒的抬了抬眼皮,用头蹭着林子夏的肩膀,依旧是用手抱紧了对方,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 那笑意简简单单,里面不掺杂任何一丝假,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最简单表达。 李橖用手蹭了蹭林子夏的眉眼,一笔一画都是最熟悉的那个人。 “你这冤家,到底是醉了还是没醉?”林子夏抓紧她作怪的手,微微将人推离开了一点,仔细去观摩着她的神情。 “没醉!”这好端端的就说人醉了,哪里有醉的人向她这般清醒着,还知道自己没醉的。 “好好好,你没醉,没醉了,就早点睡觉。” 不和酒醉的人计较。 夜已深,两人僵持了许久。 星光稀疏,如水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扬起了沙帘,声声作响,似外面的树叶晃晃悠悠发出的沙沙,一片寂静之中,两道目光相视。 李橖用手轻轻撩起了林子夏的卷发,目光迷离而又深情,无论是哪一个动作,就像对待稀世珍宝般,细腻而又真挚。 “你的卷发很好看。”即便不是过往的长直话,依旧人勾起她的心弦,只要是这个人,她的那颗心便为她而跳动,至死不渝。 耳朵处的痒意,令她失了心神。 心里对时知秋的那一点点嫉妒化为了乌有,剩下的是浓重的爱意在那张绚美的山水画上划下一笔笔名为“时间”的回忆。 她呼着气。 手攀上了李橖的肩,半坐在被子上,弯曲的波浪卷长发顺着较好的身躯,披散在肩头,画面吟鸣而清乱。 她讷讷的唤:“李橖。” 从初见的那一刻,便为这个人着迷,第一眼相见,只是她的背影便吸引了林子夏的目光,从此终身不负。 李橖只是依照心里的想法去做事,本能的寻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喜欢看着林子夏为她着迷的目光,并且深深的迷恋上。 她想,自己是疯了。 这种想法本为情理之中,到了某个年纪,自然会有的。在十四五岁会对异性或者有好感的人产生某种荷尔蒙,渴望接近,在十八岁之后,就是希望能有更进一步的突破。 这便是爱意。 爱意在不断的积累之后,日久天长,慢慢形成的一个结,希望两个人甜甜蜜蜜,永不分离。 当爱上一个人,就希望在一起,像黄昏追逐着黎明,大海亲吻着鲨鱼,那些隐藏在心里的想法在这一瞬间爆发。 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这一份简单的喜欢变得弥足珍贵。 李橖想要她,在神志还算清醒的时候,能够忍住心里的望念,当酒精冲破了脑神经,心里的贪念便一点点啃食着那股欲,此时她是渺小而又平凡,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像一个人一样,渴望所能渴望的。 人活一世,有的人为了金钱,有的人为了权力,有的人则是为了单纯的一份爱恋。 想要的东西数不清,唯有这份灵魂之交,是李橖最想要,她害怕时知秋有一天突然离开,像那一场意外。 生命之火,熊熊燃烧着,夜才刚刚开始。 “你喜欢我吗?”林子夏微扬着头,一条露肩裙松松垮垮的穿在了身上,圆润的肩头上染上了一片红润。 当真是美色迷人。 想来是两情相悦,却只是因为有着一道隔阂,让两个人变得生疏,但爱情何不是柴米油盐酱醋一点点走过来,然后渐渐白头偕老,相濡以沫的。 李橖专注的看着眼前人,听到这话微微一愣,抬头扬起了明媚的笑容,“喜欢。”这种爱出于本能,像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子,在不断的摔倒,爬起之后,自然而然的学会了走。 从此爱意不消,只有一个人占据了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