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开三枪,子弹撕裂空气的轨迹在杰森视网膜上烙下痕迹,第三枪击中了小丑的大腿。
但这不影响他在污水里癫狂的大笑。
杰森扯下脸上的红桶,小丑终于看清了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那里面跳动着比火焰更灼烫的东西。
——愤怒。
“好极了!”小丑丝毫不管自己身上的伤口,而是神采奕奕:“你要杀了我吗?”
回应他的是一声扣动扳机的声音。
枪口就在小丑脑袋一米远!
“咔嚓——”
突然!
子弹即将落入小丑眉心时,发生了异变——枪管突然扭曲成彩虹小马的形状,塑料水从马嘴喷出,滋了小丑一脸草莓味液体。
“……呵。”
杰森冷笑一声,面无表情的看着小丑一旁赫然出现的粉色雨靴。
艾莉森来了。
“多管闲事……”杰森别过头去,藏起了略微颤抖的手,开口嘲讽的说道:“怎么?别和我说你也奉行什么不杀原则……”
“利益最大化懂不懂?”艾莉森夸张的跺跺脚:“差点就拿不到成就点数了!”
这回答出乎意料,但又合情合理。
杰森早就发现了,这位邻居脑回路异于常人。所以与其相信她是不杀人的守法公民,不如相信她要遵守自己的“游戏规则”。
“粉靴人?”
和刚刚癫狂的态度不同,此时此刻小丑见到艾莉森,有一种超级不好的感觉盘踞在心中。
毕竟——
对付蝙蝠侠,对付罗宾他已经轻车熟路。
但对付粉靴人!
对方……有时候比他更加混乱!
这家伙绝对是难以对付!
“对啊,是我。”艾莉森此刻也不纠结什么外号难听的问题了,转而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对方。
“就你叫小丑啊?”
“就你想炸了哥谭?”
“就你想毁我了存档?”
敏锐的察觉到对方很愤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并不想杀了自己的小丑突然有些放心了。
——谁知道呢?估计又是什么奉行奇怪正义的家伙吧?
既然对方不打算杀掉自己……那么,接下来的一切就又驾轻就熟了。
就像电影里的老牌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