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倦看他愁眉苦脸的就想笑:“屁大点孩子为了这种事儿纠结什么?若你真的不喜欢,要么和你爹娘挑明了把人送走,要么就想法子叫他自己走。”
林涣瞪大了双眼:“还能这样?他真能自己走?”
沈倦打量他一眼:“若是你嘛,可能不行,换成我就未必了。”
林涣:“……”呸!竟然看不起我!
他斜眼瞅瞅沈倦:“吧嗒不是我不信你,你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怎么可能让他自己走嘛,你不能因为我是小孩子就骗我的哦。”
沈倦说:“我骗你又没什么好处。”
林涣眨眼:“那你说,怎么让他一个人自己走?”
沈倦才不上他的当:“我不告诉你。”
林涣噘嘴:“吧嗒,你就告诉我吧?”
沈倦故意不理他,提笔沾墨,在纸上开始默背起了李太白的诗句。
他的字凛冽锋利,笔锋流转之间自有一分独特的傲骨。
林涣在他旁边转来转去,吧嗒吧嗒地叫,半天了沈倦也没理他,他便泄了气,索性看沈倦在那里练字。
“你的字好好看哦。”林涣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说,“我以后也会写这么好看的字吗?”
见沈倦不说话,他又问:“吧嗒,你练字读书多久了?”
沈倦这回倒是开口了:“我与你年纪一般大的时候开始念的书,如今也有十二年了。”
林涣捂住因为惊讶而张圆的嘴,只是话语还是从指缝溜了出来:“啊!那我还要十多年才能学会写这么好看的字,懂这么多东西呀!”
他掰着指头数了数,他现在才三岁,只上了两个月的学,已经有过两个先生了,每一个都让他忍不住痛苦,再来十多年,那得换多少先生,痛苦多久啊!
他有点绝望:“我突然不想读书了。”
沈倦挑眉:“你考虑这么多做什么,如今还没到你学写字的时候呢,光背背书算不得有多痛苦,才开始写字的时候才麻烦呢。”
他说:“我从前练字的时候,手腕上要吊着沙袋,一天比一天写的字要多,若是哪天写的不好,还要被打手板。”
“啊?还要被打手板?”林涣有点同情他了,“也太过分了!怎么能欺负小孩儿!”
他伸手去碰了碰沈倦的手:“你还吊沙袋,手上会不会有印子?我看那些经常扛大包的人肩膀上都会有勒出来的绳索印子呢。”
他说的是前些时候跟着茵梦去瞧王举人的时候,那会儿那么大的太阳,那些码头上的人就顶着大太阳装货卸货,有些货物特别大的,双手不好提,那些个船工就用一根麻绳将货物捆在身上搬运,一个个被压弯了腰,货物都把头颅给淹没了。
而且因为是夏天,那些船工大多赤、裸着上半身,脊背上都是一道道的绳印子。
他找了好半天才看见王举人呢。
现在,沈吧嗒说自己从小练字手腕上也要吊沙袋,会不会手腕上也有痕迹啊?
难怪他总是穿着那些袖子特别长的衣服呢。
难道是为了遮伤痕?
林涣看向沈倦的手腕。
沈倦见他打量,不由失笑,心里也明白他在想些什么,便把两只手腕露出来给他看:“等练好了字我就不吊沙袋了,从前倒有些勒出来的印子,如今早就消掉了。”
林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果然见他手上没有什么勒出来的痕迹,只有几根手指指腹上有几颗薄薄的老茧。
林涣把自己肉乎乎的小胖手放到他手上比划了一下,忧伤地发现自己确实肉嘟嘟的,而沈倦有些偏瘦。
两只手放在一块儿对比实在强烈,林涣赶紧把手缩回来,一本正经说话:“难怪你字写得好,你的手比我大好多呢,我恐怕连笔都握不住。”
他刚刚把自己的手放在沈倦手上比划,发现自己的手还没人家的手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