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怪的白化病小孩,心思?太难藏。
其实秦世早就知道林羽鹿喜欢自己,随随便便就看穿了。
那晚林羽鹿也的确用?尽勇气去暗示,但一如既往地?自卑又没用?,只举着玩偶示意:“谢谢学长?,我永远都喜欢。”
含糊其辞,羞到连耳朵尖都红了。
永远。
秦世当时心里嗤笑:你的永远值几年啊?
结果竟真?的没几年。
所有喜欢,与爱,与失望,与痛苦……可能?都要在不远的将来戛然而止。
只有二十?二岁,还天真?到像小孩的林羽鹿。
一辈子的时间,也就这么长?。
第27章一封信
(有些?褪色的浅蓝色钢笔字,行云流水,是优等生的笔迹)
秦世:
从来没有勇气呼唤你的姓名,虽然这是我生命中最刻骨铭心的两个字。
如果学长有机会读到这封信,说?明我没能?当面与你聊清小森的存在。这当然有些?难以启齿,但也不得不就此坦白:对不起,我没问?过你的意?见,就生下了我们的孩子。
最初确认怀孕时,学长已与我分道扬镳去了美国,许多天都再没发来任何一条消息。很难解释出于怎样的心情,我曾无数次点开你的微信,想问?问?该怎么办才?好,最终却?未曾行动。
或许是我知道答案:学长肯定会立刻让我打掉。因为以我的身体能?够顺利生产必是小概率事件,而且你也不喜欢小孩,更不可?能?接受与我这样糟糕的人?养育新的生命。
高中毕业的暑假,我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当时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女主角会那么轻易地决定生下春宵后的意?外,毕竟幸福的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万全的准备与充满爱意?的期待。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旁边画了个流泪的小鹿表情,笔触相当笨拙)
不过呢,等我慢慢接受事实,接受我的肚子里来了鲜活的小生命,是我们结合而来的天使,就全明白故事中未曾言明的心情了。
读到这里,学长肯定已经开始警惕,我是不是与你熟知的那些?名利场中的女人?一样,想凭借意?外得来的孩子,来威胁你付出高昂的代价。
希望你能?相信我——虽然这种待遇未曾有过——自离开香港的那天起,我就已经决心靠自己把孩子养大,这辈子都再不要出现在学长面前,再不做|爱情的乞丐。
其实这几年?,也真的付出全部努力这样做了。
可?惜就像学长曾骂过的那样,没用又?贪婪的人?总是会搞砸一切。
(换了种黑色的签字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