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了热水回房,洗脸洗脚,躺在床上闭目回顾原身脑海中的医学知识。
原身可是从小跟着父亲哥哥给人看病的。
后来原身考上了医科大学,又跟随西医安德鲁教授实习动刀。
原身的父亲和哥哥都夸过原身天赋异禀,是少有的医学天才。
这种中西医都精通的天才。
林诺有点头大。
她不懂医术啊。
如今哥哥去世了,两个弟弟资质平庸,十方堂只能靠着原身支撑起来。
原身当然能撑得住。
那她呢?
光凭原身脑子里的知识和身体的肌肉记忆,她敢给人看病,给人开刀?
她真的不敢。
这治病开刀动手术可不是做衣服。
做衣服,错了,也就废块布。
这给人治病,治错了,不是单单砸了十方堂招牌原身满意度下跌的问题,那是要死人的。
头大。
头疼。
林诺从原身小时候开始陪在父亲身边给乡里乡亲看病开始一个细节也不放过的察看。
然后是原身上学堂,读书,读大学。
呜呜呜。
好难。
有记忆有经验有什么用。
她又没有实操过。
谁一点实操都没有,也没有主治医生在旁指导,第一次就敢在人身上动刀啊。
林诺第一次感觉到了焦虑,三更半夜睡不着,点了灯,起身去书房看医术。
人命关天啊。
老天爷保佑啊。
可千万别在原身哥哥下葬之后就来那种重病患者。
林诺那边在书房努力缩短自己和原身之间的差距,冯丽珍这边在灵堂吹冷风。
深夜深秋两个buff叠满的风,冷入骨髓。
冯丽珍只穿着单薄的竹青色青袍,瑟瑟发抖。
她身子蜷缩,搓着冰凉的手臂,小脸渐渐从苍白冻成了青色。
她看了看门口,一个人都没有。
那长长的香烧得只剩一小截了。
她从竹筐里拿了一根新的燃上,插了进去。
她抚摸着木制的灵牌,“没事的,阿耀,我不冷。丽珍不冷。兴许是阿妹和弟弟们守两天太累了,才把我忘了。阿耀,我再陪你一天,就一天,一天后我就去找秦凌枭报仇。”
她眼角晕染出一片红,“不管此去,是成功还是失败。阿耀,我都会去地下陪你。阿耀……”
冯丽珍抱着牌位幽幽的哭着,“阿耀,我爱你,你是我这一辈子最爱最爱的人,在我心里,你不是我的未婚夫,是我的丈夫,是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