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玲很害怕,她只是知青,根本斗不过本村人。
早知道唐念念是个不要脸的浑不吝,她肯定不会这么着急对付。
“到时候你咬死是不小心撞的,绝对不能承认是故意的。”
柳婧兰眼睛里都是血丝,头疼得厉害,昨晚上杨红玲死缠着她,哭哭啼啼的,搞得她睡不好。
要不是她在唐村势单力薄,真不想搭理这蠢货。
只是唐念念太出乎她的意料了,前世也没看出她是这么不要脸,还蛮不讲理的人,难道前世隐藏了真实性子?
柳婧兰摸了摸挂在胸口的玉葫芦,一股温润的暖流从手心涌进了身体里,迅速蔓延,太阳穴本来针扎一样疼,立刻缓解了不少。
这个玉葫芦是何国庆送她的生日礼物,柳婧很清楚何国庆对她的心思,但她只当不知道,至于这玉葫芦是何国庆怎么弄到手的,她也不问,反正现在是她的。
何国庆还经常主动帮她干活,她对外也说是革命友情,下乡小半年了,幸亏有何国庆和杨红玲帮着干活,否则她肯定累惨了。
前世她就是太蠢,活都一个人干,每天累得腰酸背痛,还挣不到满工分,本来还算漂亮的脸,天天风吹日晒,不到一年就变得又黑又老,和村妇一样了。
反而唐念念那贱人,虽然是农村姑娘,可不用出工,每天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比城里姑娘还水灵,方圆百里的男人,都跟闻到了肉香的狗一样蜂拥而上,就连高傲的周斯仁,也被唐念念迷惑了。
柳婧兰咬紧了牙,手紧紧抓住玉葫芦,这东西可是宝贝,自打戴了玉葫芦后,她皮肤越来越白嫩,就算天天照镜子,都能感觉到她越来越美了。
难怪前世的唐念念会那么美,柳婧兰不禁得意了,没了宝贝的唐念念,美貌肯定不再,周斯仁也决不会再喜欢这贱人。
这一世,周斯仁只能是她的!
她也一定比唐念念过得幸福!
天越来越亮,鸡叫了三遍,狗也开始吠了,七点整,村里的喇叭响起了雄浑的革命歌曲。
知青们一个激灵,立刻跳下了床,冲出去洗了把冷水,登时神清气爽。
一夜未眠的柳婧兰和杨红玲,端了盆出来洗漱,其他知青朝她们看了眼,迅速撇过头。
昨天唐念念大战齐家的事,他们都听说了,也知道杨红玲和唐念念的未婚夫搞对象,还故意害唐念念掉河里,真没看出来,杨红玲是这么阴险的人。
以后可得离这两姐妹远一点,免得受池鱼之灾。
唐村顾名思义,村里人基本上姓唐,村干部都姓唐,村民也大都沾亲带故,还特别团结,像齐国华家属于外姓,要不是齐国华和唐念念家订了亲,村里压根没地位。
不过齐国华去了部队,属于光荣之家,就算退婚了,唐家人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但能拿杨红玲撒气。
知青们都想得很清楚,珍惜生命,远离杨红玲姐妹!
柳婧兰感觉到了知青们的疏离,并不在意,明年11月就能恢复高考,她早早就开始复习了,肯定能考上京城大学,这些人只不过是她人生中微不足道的过客,没必要浪费时间维系感情。
“咣”
大门被人踢开了,发生巨响。
院子里洗漱的所有知青,都吓了一大跳,齐齐看向大门,却见唐念念一身冷肃地站着,都默默地退了几步。
教训贱女
杨红玲脸色大变,顾不上嘴里还有牙膏沫,拔腿就要跑。
柳婧兰头又疼了,一把拽住杨红玲,冷厉地瞪了眼。
这个时候跑,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蠢货根本没长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