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鞋子不太像正常男性的,倒像是马戏团滑稽演员装腔作势用的道具。
海拾兹心里提起弦,不急着爬起来,先赶忙抬头,顺着鞋子往上看去。
。。。一张漆白的脸,弯着红唇看着他。
“久仰大名?”
小丑站在他面前,用几乎调笑的语气说道:“哦。。。这位蝙蝠家的神奇男孩。”
他说这话的时候,西装褶子都顺得很平,也没有其他举动。
倒又像是一位绅士了。
可海拾兹很清楚他的本性。。。这个哥谭的[恶魔]——小丑。
他爬起来,不动声色地左右看。
小丑很亲切地问他:“在看什么?”
海拾兹没想到这样也被发现,当即收回眼神,后退几步,警惕地看向小丑。
小丑:“你不说话。”
小丑:“哦——我知道了。”
他踩着尖头皮鞋,梳理一番的绿头发,几缕又疯疯癫癫地掉在额前,正如他此时走到海拾兹面前的动作一样。
小丑将脸伸得很近,那张狂笑鬼脸给人的冲击感更加强烈:“我知道了。”
“蝙蝠侠,对吧。”小丑肯定地,“你在找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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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击败一位顽强的、正义的黑暗骑士】
【必要攻其软肋,破其心头珍宝】
黑暗骑士表现在面上,在乎的东西不多。
他的蝙蝠侠角色,永远是那样冷酷强大,对世间所有似乎都不为所动。
——除了两样东西。
普通市民和罗宾们的性命。
小丑:“我太清楚这点了。”
于是他操起武器,杀死大量平民,将警局女儿的腿折断,在仓库打断小罗宾鸟全身骨头,只为了能看到蝙蝠侠愤怒到失态的神情。
他成功了,蝙蝠侠的确非常愤怒;但他也失败了,因为蝙蝠侠仍然坚守着原则。
【不杀原则】
这个原则说起来,在许-->>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