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刚从身上掏出一只酒壶,并对堂中几人说:“此酒壶是昨晚你们将我带来县衙时,我从桌上所取,可有此事?”
这事当晚在场之人都有印象,当时都觉得秦刚此人嚣张跋扈之极,于是皆点头认可,就连董平也无法否认。
“此酒为董平兄妹事先准备招待于我。遇上昨晚之事后,我便怀疑这酒中被其作了手脚。”听得秦刚说到这里,董平的身体明显摇晃了一下,“各位,我带了此酒后便被关押至此,其间并无调包更换的机会。而此酒中可曾加入什么药物?我想县令应该不难找人查出?”
“来人!唤忤作。”县令想想也知道要查何物,便又道:“再传个丽春坊的鸨婆过来。”
这丽春坊乃是在江都县衙挂牌并得到官方认可的妓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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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忤作及鸨婆都上堂来,先后检验,并经过了品尝后,皆证实这酒中添加了助兴的春药之物。
结果一出,堂下之人皆哗然。
董平脸色惨白,但仍作强辩:“此药并不能证明是小人所放,应该是此淫贼随身所带,无论是昨晚还是今早,他都有很多机会放入酒中。”
正在此时,秦刚已经看到胡衍带了几人已经进到堂下,并对他点头示意一切顺利。
秦刚便再次起身微笑道:“董兄可曾记得昨晚,你曾经抓住我并以见官而威胁,希望我能掏钱与你私了。但我却拒绝私了的提议,宁愿前来见官,可知我是何意?”
董平此时已不敢多话,这话有多人听到,他只以沉默对之。
“但凡读书之人,遇上此事,无论自己有否过错,往往都会以‘个人名声’为重,情愿拿钱消灾。所以尔等才会屡屡得手。”
“你,你血口喷人!”
秦刚却不理会,转身对知县拱手而道:“学生起初也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花些钱财私了,但转念一想,却不可纵容此等恶人行径。便料定此事,学生决非最早或唯一的受害人,而他们二人也不会是首次行恶。因此,昨晚便让人去周围客栈寻访同类事情,料想此时应有人证,请知县允许他们上堂。”
知县点头道:“带秦宣义所言之证人上堂。”
于是胡衍带了三人上堂,都是码头附近客栈寻访而来的,其中一人是掌柜,两人是小二,上得堂中,一见董平兄妹,俱异口同声地说:“是他们,就是此兄妹二人。”
原来,胡衍当晚受秦刚私嘱,在附近客栈一一打听,竟然打听到在此两三个月内,竟有五六家客栈都发生过类似此事,情节俱是雷同,大抵都是:兄妹二人住店,结识同住店的客人,引入房中喝酒谈事,原本作陪的妹妹,却意外遭到客人调戏与污辱,幸好哥哥带人及时赶到并制止。一般发生此事之后,常以苦主一方的意愿为主,几经调解,犯事的客人往往都是选择拿钱私了解决,并不会真的会告到官府。
而作为事发之地的客栈,多半也不愿惹上官司,也就都会认同他们的私了。只是事情发生没多久,印象都会十分清晰。
胡衍了解到这些情况,便经过了一番劝说,从中找得有三家客栈的人,愿意随同来县衙公堂进行认人作证。
果然,一来此地,就都一下子认出了这董平兄妹两人。
此案至此,已经真相大白。董平兄妹此时就是想狡辩,知县再派些人去沿着这个方向细细走访一遍,一定就会有更多的证人、甚至是苦主都能找出来。
他们以及其他二个帮手都已身如筛抖,跪伏于地,连称“知罪、饶命”等语。
知县至此也如释重负。
之前在他知晓了秦刚的身份之后,内心便十分矛盾。
本来,无论是为了维护朝廷官员的脸面,还是顾忌秦刚背后可能会有的后台背景,他怎么着都要尽可能地帮其脱罪,否则怎么会说“官官相卫”呢。
但是,表面上这起案情十分简单,又有了多人作证,在公堂之上,众目睽睽之下,他实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明着非要袒护秦刚,判其无罪。
由此便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谁知,却就直接看着秦刚冷静反驳、侃侃而谈。然后转手便是拿出证据、证人,一番操作,瞬间将案情翻转。
而董家兄妹所做的,乃是此时市井中所谓的“扎火囤”骗局,也就是之后俗称的“仙人跳”。都是男女配合,女者以姿色诱得其他男性上钩,再以男子冲破“抓奸”,然后以报官或通知家人为胁,最终勒索钱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