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啊!好不容易来一次,我给你介绍介绍我们乐队吧!”
林夕从瞧着林予安长长呼出口气,深谙姐姐脾气的他,在真·"衣食父母"和真·乐队男神对上之前,非常识相地原地转移话题。
“这我们老大程之诲,主音吉他兼主唱,吉他弹得巨好!唱歌巨好听!对了姐,你有没有听过诲哥那首《旷野》!间奏的吉他帅死了,我放给你听……”
追星上头的林夕从说着说着就开始跑偏,眼见他转向一旁桌子上的手机,真要来个摇滚入门鉴赏,却又同时被林予安的冷眼和程之诲的弦音打断。
他望向还在认真擦护板的程之诲,后知后觉这场景颇有些当众处刑的意思,又赶紧再转了个方向。
“额…啊!姐,上次我和诲哥去你们律所签委托书你没在,还是童柠那个小家伙安排的。不过这下也算见过面,互相认识了啊!”
林予安叹了口气,心想着自己这个弟弟确实是不太聪明。
“你才多大,好意思说童柠小家伙。”她掠过林夕从话中刻意提到的某人,目光倒有意无意偷扫了几眼那个抱着吉他的。
若不是知道他的详细信息,这个男人根本看不出年龄。
七八年前出道的时候,她猜,或许凭着这张脸是掀起过小水花的,可好看的人太多,又得“拖家带口”拉扯一个摇滚乐队,最后终究走向了利益冲突再被雪藏。
而如今,乐队解散个人解约,才有的今天她这一遭。
"那我到底比她大个五六岁嘛。"林夕从的脑子是顾不上他姐的暗涌,自顾自继续到,“我们的鼓手Andrew,老A。他可正经英国人,不过最近回大不列颠探亲了,下次有机会再见。”
林夕从像个刚搬新家的小孩,扯着无奈的林予安在不大的房间进行了一场roomtour,说无可说才想起来询问来意。
“姐,你今天过来是?”
“送判决书。”
总算是切入正题,林予安从手提包里抽出个L型件夹,里头也就薄薄两页纸,隔着一层塑料依稀能瞧见民事判决书几个加粗的宋体字。
照理来说,判决书她应该亲手交给当事人,可这个案子她是应的林夕从的人情,分文未取还得倒贴,于是就更不想和某人打交道了。
“送个判决书哪里要你跑一趟,打个电话给我不就好了。”林夕从接过文件夹却没有打开,跨过地上一团团混乱的电线,两步走到程之诲面前将东西递给了他。
而这头的林予安继续面无表情:“我打你电话了,五个电话一个没接。”
“这…这刚练习呢,没顾上看手机……”
林夕从绝望地看着手机上一排未接来电,声音越来越小,最终决定原地闭嘴不再触自己堂姐的霉头。
林予安没和自己家傻弟弟纠结,她见程之诲没有翻看判决书的意思,出于职业素养还是出声解释了一下。
“我简单说一下结果吧,上诉改判违约金减少20%也就是比原判决应支付的违约金少20万左右。我看判决主审法官的意思就是各打五十大板,毕竟违约哪怕是弱势方也讨不到太多好处。”
这话是她对着程之诲说的。
这官司从头到尾和林夕从半毛钱关系没有,只不过他半路加入了只剩下两人的et乐队,只不过他最爱的乐手是程之诲,而程之诲又身陷劳务合同违约,需要赔偿天价违约金的麻烦。
“我明白。麻烦你了,林律师。”程之诲终于舍得放下那把黑漆琴身吉他,起身同她面对面站着。
程之诲一身衬衣牛仔的打扮更像个还在读大学的少年,他身量同林夕从差不多或许还更高些,半长的头发微微打卷,也不知是天生还是故意烫的。
他同林予安四目相对时,眼神中并没有她预想的身负上百万债务的焦虑或急躁。那感觉就好像只是一桩普通的事,几经周折终于尘埃落定般的释然。
或许他曾经很在乎他的乐队、他的队友,只是如今只剩下一位鼓手和一份判决,就好像彻底买断了过去。
不过霎时,眼前的他和那个笑她的男人又不太一样。
“姐,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就算……”
“林夕从。”林予安瞟了眼欲言又止的林夕从,“我是律师不法师。”
“不切实际的想法不如找牧师祷告更快。”
“姐……”
“行了,判决书送到,我就不多打扰,先回去了。”林予安单手合上手提包的搭扣没有搭理林夕从,转身片却始终没有迈出步子。
她最后还是回头提醒了程之诲:“二审判决送达即生效,我建议你尽早把违约金给你的前司打过去,万一他们申请执行,被限制高消费还是挺麻烦的。”
“……谢谢。”
林予安学着他们的样子跨过电线,深灰色的西裤裤管扫过堆叠的灰迹,在蒙尘地方擦出一块明显的印记。她走出那间充斥着颓靡的地下室,耳畔是林夕从大咧咧的招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