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说真的,在过去三年里,她努力使自己更优秀,也与拿萧家少夫人的身份要求自己,有不少关联。
可惜用不上了。
沈蓁蓁看着萧衍道:“我本事拙,一没翻墙能力,二没有痴情郎候着,做不来韩寿偷香那等事。萧世子的香如此珍贵,我冒昧去用,传不成佳话不说,还会教人误会。”
前朝有位郎君叫韩寿,曾投权臣贾充门下,与贾充的女儿贾午私好,常翻墙进院与她幽会。贾午还赠郎君西域来的稀有香料做的香囊,贾父在上朝时闻到了韩寿身上的特有香味,后来做主将女儿嫁给了他,一时传成了两情相悦的佳话。
不过到二人这,变成了郎君赠香。而性子最恶劣的萧衍定是在戏弄她——沈蓁蓁如是认为。
“痴情郎”三字被她咬地极重,萧衍好笑地看稀里糊涂的沈蓁蓁开口讽刺他,不说别的,他的字是什么样她自小看大,还能混淆他与旁人的字迹,也是够蠢。
想起那封石柒找出的她的回信,萧衍道:“有史记载,那贾午貌丑无盐,韩寿却是年少风流,风度翩翩,贾午一表爱慕,韩寿便不顾女子贞洁与之私通,你认为是为何?”
沈蓁蓁想反驳他贾午怎可能貌丑,但萧衍说的委实一本正经,一想他过目不忘,与人赌书从未输过,沈蓁蓁也怕是自己孤陋寡闻而惹出笑话。
她装听不懂萧衍在暗讽她与韩寿一样,是看中对方权势,引经据典道:“昔日孟光的模样粗陋无比,肥丑而黑,那东汉贤士梁鸿还求娶呢,后人谁不说孟光是贤妇?貌丑又如何,郎君就是看重她的内在品性。”
萧衍扯了下唇,声音懒洋洋:“是么?雾山居士倒是才华横溢,品性高洁,至今未婚配,如若来求娶你,你愿嫁么?”
沈蓁蓁:“……”
她才不嫁!传闻那雾山居士年过半百,还是个秃头,名气再高再响,她也不愿嫁。再说了,她还得嫁高门!
她朝萧衍扬下巴:“我嫁不嫁的,与你何干?”
萧衍睫毛颤一下,将手中书本放在桌案上,调整了下正襟危坐的姿势,面上的疏冷之气散去,将轻佻的风流笑意挂在眉梢,朝沈蓁蓁俯身靠近。
沈蓁蓁惊地身子靠上车壁,“你做什么?”
萧衍一言不发,扬着唇,一脸戏弄地继续靠近她。
他五官精致犹如玉雕,肤色白而不显女气,沈蓁蓁心脏快跳几下,承认自己往前接受他,也有因他长得这般好看的缘故,尤其他一身翠青长衫,身姿挺拔,如覆雪寒松,当真像极了一方昆山之玉遗落人间。
空气变得安静,二人近在咫尺,呼吸相闻良久,良久。
沈蓁蓁紧张地双手攥紧。
萧衍的目光从她发顶起往下去,扫她眉眼、鼻尖、红唇、下巴、脖颈、再往下……察觉不妥,又重回她唇上。
沈蓁蓁被他看到毛骨悚然,正以为他又要啃上来时,萧衍笑了声,道:“要嫁郎君,就得擦亮双眼,只被表象蒙蔽,相好的究竟是人是鬼都不清不楚,到头来自个吃了亏,苦果还得自己咽。”
“能咽下去的亏也就罢了,若被人害了小命呢?谁替你伸冤?”
“收敛一点,莫巴巴见着人就乱招摇,毕竟,不是谁都是你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娘子能招惹得起的。”
“我说的对么,蓁儿妹妹?”
话毕,他就退回座,敛起了面上慵懒风流的表情,眸中沉沉冷冷,夹杂着不可言说的威压,目光锐利幽邃,压迫性十足,当真分外骇人。
他都有些佩服她,连谁写的信都没弄明白,还那么大胆与人勾搭,“哥哥”“哥哥”地乱叫,甚至月黑风高的,他带她去无人之处的芦苇丛,她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子都敢跟着去。
回头一想,如若她误会写情书的对象不是他,而是别人呢?搞不好她被人弄死在那湖边,被人抛尸荒野都无人知晓。
连皇家子都在斗,四处都有命案,这世道何处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