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眼看着台上的两人言笑晏晏地交流,宛如一对相逢恨晚的知音。
直到闻宇轩抱着吉他坐到了麦克风前。
沈晔身形一怔。
闻宇轩嫌西装有点碍事,干脆脱下来放在了一边,里面的浅色衬衫扎在西装裤里,勾勒出一段纤细的腰。
此刻被吉他半遮半掩着,更是勾人目光。
沈晔的视线几乎是完全黏了过去,连眼睛都没舍得眨一下。
闻宇轩随意地扫了一下琴弦,试了一下音。
他的手指纤长,骨节分明,清瘦却充满力量,场上传来几声低沉的吉他声。
吉他声缓缓响起后,清脆好听的男声也通过麦克风在这一方唱了起来。
闻宇轩唱的是一首国内抒情民谣。
节奏感偏慢,清脆饱满的歌声里仿佛带着绵绵情意,诉说着对爱人的不舍和留恋,配合缓慢悠长的吉他声,娓娓动听。
像是在唱某种遗憾,又像是在向过去告别。
连现场的人群也似乎被他感染了,不少人没有再和身旁的人交流,只静静地看着他,安静地听着他唱歌。
沈晔也在认真听着。
台上抱着吉他唱歌的人,在一瞬间和三年前动作笨拙地在台上努力跳舞的男孩重合在了一起。
一样的勇敢倔强,一样的骄傲自信。
一样的眼睛里盛满了星星,散发着属于他自己的光芒。
真是耀眼生辉的小花瓶。
更喜欢了怎么办?
……
一曲唱完,周围爆发出一阵阵掌声,还有热情的观众吹着口哨,高喊着要再来一首!
更多的还是给打赏的,闻宇轩坐在台上看到一张张钞票砸过来,满脸写着赚翻了的兴奋。
他刚刚和蓝眼睛帅哥商量好了的,租用一下他的吉他麦克风道具,这场赚来的钱他抽取一点作为报酬。
闻宇轩见赚的钱差不多够了,笑着朝着人群鞠了一躬,诚恳地说了声谢谢。
然后起身把主唱位让给蓝眼睛帅哥。
闻宇轩从装钱的小盒子里抽了几张钞票,揣着自己用劳动所换来的报酬去找沈晔。
“沈晔,我们现在有钱了!”小花瓶笑吟吟地朝人显摆了一下自己刚刚的劳动成果。
沈晔大方称赞:“嗯,很棒!”
闻宇轩:“那我的歌唱的怎么样?弹的吉他好听吗?”
“歌好听,吉他也弹得很好。”向来少言的人破天荒地一连夸了好几句,“比刚刚那个蓝眼睛的唱得好听。”
闻宇轩笑着眨眨眼:“我哪儿有人家专业歌手水平高呀?也就是这儿的人没怎么听过民谣,觉得新奇罢了。”
“我刚刚跟他打听了一下,他说从这条鹅卵石小路一直走过去可以走到宽敞的大路上,大路上应该会有出租车。”闻宇轩拿着钱嘚瑟地扬了扬,“走吧,哥哥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