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永安王殿下,你才多大,十年书我可担不起。”风夕敬谢不敏。
“如果你真的坐上了那个位置,我会监督你的。”
萧瑟耍无赖道:“求之不得。”
“如果我失败了呢?”萧瑟认真的问道。
“人生在世几十年,匆匆一晃就过去了,人还是有目标才能活得有意思,况且为了自己的坚持,有些事还是不能将就的,就算赴死,也值得。”风夕眸光坚定,目光宛若星空。
“这几年我见过了妻别夫,子离母,父丧命,女遭辱。”惜云眼含希冀,看向远方,“不管你最后有没有登上那个位置,我都希望有一天,百姓不再受战乱之苦,不再饥寒交迫,颠沛流离。每个人都有饭吃,都有一方土地可以耕种。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天下承平,万里同风。”
两人下午的时间都泡在农庄上,萧瑟也放下了身段,与百姓亲近起来,虽然很累,但是学到了很多之前只在书上看过,却没实质接触过的东西。
到了晚上,风夕带着萧瑟住进了王府,“我好久没回家了,要回家住几天,反正你两边都不熟,还是跟着我吧!”
萧瑟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住哪里都无所谓,之前和雷无桀一同赶路,露宿山头也是常有的事。
今日两人都劳累了一天,尤其风夕昨晚就没睡,吃过晚饭后两人就歇下了。
接下来的几天,风夕过的格外潇洒肆意,找写月喝酒,陪青王品茶,有时坐在秋千架上,看着萧瑟练习棍法,有时候追着萧瑟比试轻功,有时也会被萧瑟要求弹筝给他听,萧瑟偶尔会以琴声相和。
而萧瑟这几天就没闲下来,惜云仿佛看不惯他这懒散样,不是让他弹琴,就是给她舞棍,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过,偶尔还得被拉去陪青王下棋,陪写月评画。
“哎!”萧瑟坐在凉亭中,悠悠叹了一口气,不明白他当时为什么不留在浅云山庄,悔之晚矣。
一晃七天过去,到了去接雷无桀的日子,俩人辞别了青王和写月世子,去了军营。雷无桀一看到他们,想哭的心都有了,蹭的冲上来就拉风夕的袖子。
与之同时传来的还有雷无桀惊喜交加的声音,“风夕,萧瑟,你们终于来了!”
雷无桀的动作太快,风夕还没反应过来,只见萧瑟脸色一黑,“啪”的一下打落雷无桀的爪子,“这不来接你了吗?少动手动脚的!”
“哦哦哦!”雷无桀挠了挠头,倒也没觉得萧瑟有什么不对劲,接着吐槽,“你们是不知道啊,那风云六将压根不把我当人看,我是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啊!”
“我在这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每天都要早起跑操,穿着厚厚的铠甲,背着沉重的长弓往山上跑一个来回!”
“还要弯弓,练箭,爬城墙,抬石头,那风云六将轮着来练我,我是一个也打不过!”
“他们还让我背兵法,看地图,学阵法,学观星……我哪是那块料啊,快带我走吧!”雷无桀抓上萧瑟的袖子,眼巴巴的看着他。
“扑哧!”风夕看到雷无桀的惨状不厚道的笑出声来,“那雷无桀你学的怎样啊,我看你武功进步的很快嘛,都快入自在地境了!”
“我进步能不快吗,那风云六将我一个也打不过,你们也不来接我,我也出不去,每天都在想着怎么赢!”雷无桀叫苦不迭。
“你这小子,当我们六人不存在是吧!”只见不远处林玑拿着弓箭,箭在弦上,对准了雷无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