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的一开始,就是从演播室开始切入。
逢夕很快看见了自己。
随着节目推进,那一日的记忆,逐渐清晰地浮现于眼前。之前没想起来的细枝末节,于这时都开始陆续浮现。
节目时长一个半小时,在播放至尾声的时候,逢夕因这次头部撞击而导致遗忘的记忆,归位了有八。九成。
至于余下的一两成,就不是那么重要了。日子寻常在过着,本也不可能全都记得清清楚楚,那些末梢处,忘去一点也无妨。
她有些恍惚。
脑子里有很多事情,因为这部分记忆的归位而在慢慢理顺。
明明也没有带来什么变化,但总觉得呼吸舒畅了许多,心情也畅快了点。
果然,人总是需要拥有完整的灵魂,因为那上面刻着自己亲历过的斑斑过往。
但这些记忆失去得不久,回来得也快,显得也没有太稀奇。
她现在只好奇,更久远的那一部分,得遇到什么机缘巧合,才能回来?
节目已经结束,最后部分有个小花絮,是对去小岛上的参与嘉宾的采访。
主持人在问:“这次去小岛上生存老师觉得有难度吗?有没有什么冒险经历可以和大家分享呢?”
那位嘉宾分享了会在下期出现的一幕——他去摘野果的时候,差点惊扰了灌木丛中的动物。
主持人问:“什么动物呢?”
嘉宾憋了半天,才说:“只听见声音我们就跑了,没敢去看。因为听起来体型好像不是特别小。”
主持人笑了起来。
这个问答本身也是一个喜剧效果。
只有宋卿时,他垂眸落在她白净的面上,忽的问了声:“你呢,这几年你经常往自然里闯,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危险?”
逢夕也没设防,随口接话道:“那可就多了,你想听哪里的故事?”
——那可就多了。
宋卿时微微一笑:“都讲讲?”
今夜本来也无事。
闻言,逢夕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森林、荒漠、冰川,应有尽有。她哪哪都去过,就算不分喜欢与否,只为一个新鲜感和探知欲,她也想都去一遍。都探知过后,这场出行才算完整。
森林里是蛮危险,环境并非如被美化的照片那般友好和善,实际上,等真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它实际的面目有多狰狞。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将你诱入其中后,再张出獠牙。
想到这里,她没忍住悄悄瞥一眼某人。因为这个比喻,与他也是相衬极了。
他乜她一眼。
逢夕轻咳一声,继续说:比如会有蛇,比如会闹鬼,比如会遇见火情,比如会有野兽袭击,各种千奇百怪的事情,只有他们平时想也想不到的,没有遇不见的。
各个地方都有各个地方的特色,所以她很少拘于一处。况且,一个地方再怎么详细地探,也总会探枯的,总要换上一处,才能保持新鲜感,不浇灭爱好与激情。
那些事情难免枯燥,她尽量挑些有趣的与他讲,或者尽量讲得生动一些。
只是不知是她讲得实在太差劲,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只见他的脸色随着她越往下说而越发显得阴沉。
逢夕讲完一节,识趣地自动结束。——她又不是不会看眼色之人,也不是极不识趣之人,自然察觉到情况不对。
她乖乖闭嘴,事情却不可能因为她的安静而结束。
他的手还搂在她的腰间门,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声音沉沉地压下来,如一块重铁,破空而落,从高空径直坠落在心上,响起重重一击,重得在心房处都有回音:“条件这么艰苦,环境也挺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