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鸽群扑打着翅膀,回到了屋顶属于它们的巢,簇拥挤在一起,小声的咕咕叫着,宣告一天觅食的结束。
老旧小区的黄昏总是在嘈杂中带着安宁。
年少的桑胭坐在谢灵的书房里,忽然有点想家了。
虽然一直是留在同一个城市,但这是她第一次离开家,在别人的地方寄宿这么久。
晚饭过后,客厅里的唱机放着谢灵喜欢的昆曲,吴莎跟谢灵在厨房背后的阳台上料理植物。
吴莎在花草市场新买了盆牡丹,让谢灵帮着植入新盆。
沈煜早上就出去了,一整天都不在。
独自坐在书桌前练习毛笔字的桑胭心不在焉的拿着毛笔在白色宣纸上涂涂画画。
写了一阵,也觉得没意思,看看自己写的都是啥。
跟旁边沈煜写好的工整小篆比起来,她那只能叫画画。
沈煜写的是书法,她画的是狗屁。
谢灵的生日要来了,桑胭想要练好毛笔字,届时送谢灵一张题字。
上次谢灵跟吴莎出去见战友,桑胭趁机上街逛街,给他俩买了二十多万人民币的礼物回来。
谢灵见到后,盛怒的将桑胭骂得体无完肤。
谢灵说年少的她不知所谓,简直就是社会的蛀虫,才小小年纪,就如此挥霍。
沈煜在一旁听着,也不帮她说话。
桑胭又一次在沈煜面前丢脸丢大了。
这个世界,对有些人来说,钱是最无关紧要的可以拿来收买人心的东西。
真情才是。
下个礼拜,谢灵的生日来了,桑胭再也不敢花钱给谢灵买厚礼了。
其实沈煜在她一来这儿的时候早就告诉过她,师父不喜欢收礼。
桑胭左思右想,最后想到的办法是,写一幅题字给谢灵。
这个绝对可以有。
但是练了几天了,就这样写出来的宛若软体虫子一样别扭的字,怎么送得出手。
啪,桑胭泄气的将毛笔丢在桌上。
“胭胭,字写完了没有?”吴莎在厨房阳台上喊,“你帮我下楼去买点土。你老师种花还不够,这盆太大了。”
“好。”桑胭立刻起身。
吴莎要给她零钱,“拿钱呀。”
“我身上有。”桑胭不好意思要,快速冲下楼。
“就在巷底那家花店,你去过的。”吴莎的声音回荡在楼道。
“好,我知道。”桑胭知道花店在哪里。
吴莎跟谢灵两人对生活充满情趣,时常拈花惹草。
桑胭来了这里后,跟吴莎去过好几次花店。
桑胭下了楼,拐了弯,朝那坐落在巷底的花店走去。
花店位置比较偏僻,平时去的人不是很多。
桑胭转过一个拐角,竟然看见沈煜回来了,就站在前方不远处。
今日早上起床吃完早餐后,他便去外面上舞蹈课,桑胭一天都没见到他。
此刻,他回来了,身边跟着一个身材高挑的短发少女。
短发少女身穿高腰白色吊带背心,搭配超短的牛仔热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