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
陆岙大步往前跑,身后传来砸酒瓶子骂娘并呼哧呼哧大喘气的声音。
无数杂物飞溅起来。
“那边,往那边去了!”
“快追!”
“他妈的,那小子不是开超市,是长跑运动员吧?!”
“赶紧上,那边是河,他跑不了了!”
“长||□□,你绕去那边堵!乱毛,你去那边!呼——我就不信了,今天抓不住那小子——”
陆岙在前面听得分明,脚步迈得更大了些,竭力想突出重围。
混混他不怕。
醉鬼他也不怕。
十多个喝高了的混混跟在他身后追,哪怕他再能打,此时也感到有些棘手。
这伙人是高利贷催债的。
他没借钱,借钱的是个刚跟他相过亲的男人。
男人对外说是他男朋友。
这种拙劣的吹牛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信。
但混混们信了,因为他有钱。
他在本地有栋房子,还有个小超市。
比起一般人来说,已经算有钱了。
跟这种喝高了的混混讲不成道理,万一等会真被追上打了起来,无论混混那边将他打成重伤,还是他将混混打成重伤,后果都绝不是他想见到的。
跑出来之前陆岙已经报了警,十一点多的深夜大街里,隐隐能听见警笛传来的声音。
陆岙心里微松,再跑个分钟,坚持到警察来了就行。
一分钟,两分钟,还是有人不断从四面八方逼近。
陆岙在黑夜里大步大步往前跑,渐渐地开始喘气。
混混们穷追不舍,陆岙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近十年,第一次知道这里有那么多混混,仿佛潮水般,源源不绝。
“砰——”
黑暗中,一个啤酒瓶子砸在了陆岙脚下,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噼噼啪啪的声音像下冰雹一样。
碎片四溅,陆岙一个踉跄,脚脖子崴了一下,同时后颈刺痛。
背部与脖颈黏腻一片,他应当被划伤了。
左边身后传来得意的声音,“艹,你小子还真能跑!有种你他妈再跑啊!”
陆岙咬紧牙根,跑得更快,如同一只矫健的鹿。
他疯狂地往前跑,身后混混们奋起直追,嘴里发出兴奋的声音,犹如在打猎。
警笛声越来越近。
陆岙还没来得及松口气,身后一个粗噶的声音大着舌头嚷道:“别,别怕,条子那边就两三,他们不敢过来。”
不知道是不是陆岙错觉,警笛声音虽然一直在响,但确实没有越来越近的感觉。
他心底发沉。
那个粗噶的声音又喊,“怕个屁!上啊,你们十四岁都没满!”
陆岙额角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碎片划破,鲜血流出来,浸润过眉毛,直接蔓延到他眼角。
他眼前一片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