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蓟千城再次问她为什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他的女朋友,星雨的回答很简单:
“因为我不想变成你的前女友。”
“你要是担心这个,我们可以结婚。”
“我更不想变成你的前妻。”
他无可奈何地笑了:“那至少——散步的时候手拉手?”
“我怕影响你的气场。”
“什么气场?”
“和你走在一起,我呼吸都困难。”
“知道么,大海提供地球70%的氧气。”
她不喜欢和他一起走在大街上。他太惹眼,她太寻常,以至于每个注意到他的女孩都会向她投来质疑的目光,好像在说,你凭什么能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他是不是有什么残疾?
遇到熟人,他拉她过去打招呼,她总是找理由避开。上厕所,买水,实在走不开就站在他身后一米之外,从不主动说话。
有次熟人问道:“哎,千城,那位是你助理吗?”
他回头叫她:“星雨。”
她红着脸,讪讪地走过来,他伸手搂住她的颈子:“她可不是助理,嘿嘿。”
有一天,他们在树林里散步,她又磨磨蹭蹭地走在后面,蓟千城终于怒了:“这附近都没有人,你怎么还不跟我走在一起呢?”
她摸摸脑袋:“不……不知道。”
话间未落,她突然双脚离地,整个人“倏”地一下就到了他的背上。
“你要是再不跟我走在一起,我就把你扛在肩上。”
“放我下来,城哥。”
“答应不?”
“答应,答应。”
他没有放她下来,而是把她顶在树上,舌尖挑开唇齿,肆虐地吻她,她招架不住,手也无处可放,眼前只有一个大大的脑袋,她只好捧着这个脑袋,它不停地乱动,好像一只排球在她怀里滚来滚去。
“潘星雨,你喜欢我不?”
“不知道。”
“我是你的男朋友不?”
“不是。”
“那你干嘛要跟我在一起?”
“不知道。……减轻阶级焦虑?”
“卧槽。”
实际上恰恰相反。她越是和他在一起,就越感到自己太穷。以前虽然也穷,但她并没有时时刻刻意识到这一点。
他开始给她买衣服,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渐渐地包揽了这件事。她亦放心地交出自己的审美,他买什么她穿什么,不问价钱,没有意见,本来她也懒得在这上面费心。他把自己的衣柜让出来,里面塞满了她的衣服,以至于星雨过去时,已不需要带任何衣物了。她再也无法扫除自己在益园路17号A座5501的“存在痕迹”——不是她买的东西她不好意思带走,只得留下另一份自己。回到玉合路,她还是那个身穿劳保服、脚蹬破球鞋、天天烧焊、和十八罗汉混在一起的潘星雨。
最最让她开心的是,她可以随便买书了。蓟千城送给她一个Kindle,让她共用他的账号,她可以阅览属于他的几千册藏书。电子书比纸书便宜,还可以“一链下载”。每天睡前,他们都会各自抱着Kindle看一个小时,然后聊聊书、聊聊写作、直到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