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烫发梢,先把虱子卵烫死,再拿篦子仔仔细细把它们全篦下来。
紧接着,她给招娣梳了两个特别漂亮的麻花辫。
再给她穿了一件荷叶领的半截袖小衬衫,本来孩子有条很漂亮的裙子,可惜被二嫂偷走了,只能给她穿件旧裤子,把孩子一直穿的塑料小凉鞋洗的干干净净,小丫头在农村这段时间,皮肤晒成了小麦色,虽然瘦津津的,还有点男孩子气,但这就是个乖巧的小姑娘了。
“你打扮自己就行了,打扮孩子干嘛?”周巧芳烧好了酸汤,又把昨天吃剩的杂面饼端了出来,语带着责怨说。
二嫂洗完了头,吃完了烧鸡汤泡饼子,特意把嘴巴也洗干净了,才来凑热闹。
接了句茬,她说:“是啊,你先把招娣藏起来,那阎肇是个阎王爷,看你带个拖油瓶,再别亲相不成,阎王爷在咱家发起火来,咋办?”
周巧芳听二嫂喊出阎王爷的名号来,瞪了她一眼:“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闭上嘴,没人拿你当哑巴。”
陈二嫂撇了撇嘴,把自己胳膊腕儿上一只金镯子往袖子里藏了藏,说:“不是大嫂原来总说那阎肇在部队上,人人都喊他叫活阎王的?”
不是她周巧芳原来总说阎肇是个黑脸阎王,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连越南人听见阎肇两个字都会望风而逃的?
凭啥不让人说。
再说了,美兰头一回嫁的暴发户长的那叫一个肤白面嫩,嘴巴甜,会说话,做生意刚刚赚钱那几年很疼陈美兰的。
美兰每年回家都大包小包的,新皮鞋,新呢子大衣,没把全村人眼馋死。
这回要嫁个粗头黑脸的阎王爷,还是给人当后妈,事儿丑,凭啥不让人说。
大嫂气的哐啷一声,菜刀剁在了桌子上,怒目瞪着二嫂,二嫂却一点都不怯,索性坐到台阶上了,摆明了今儿要搅个场。
两个嫂子乌鸡拨鱼,相互斗眼。
陈美兰吃完了饭,才顾得上给自己梳头发。
梳头的时候她再仔细观察,就发现二嫂不止手上戴了个金镯子,脖子上一根红线,若隐若现的,的确凉的衬衣里也闪着金光,那是一个金坠子。
她脚上穿的是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银宝更夸张,直接换了一双皮面的小凉鞋,看牌子是康奈的。
那一双至少得二十块。
靠天吃饭的农村人,能乍然买得起金镯子,金坠子,还能让孩子穿得起皮鞋?
离婚的时候,陈美兰本来打算打官司要钱的,但二哥被暴发户打坏了腰子,回家就躺下了,她于是为了二哥,选择了忍气吞声。
但她一直知道,二哥二嫂心里对她很有意见。
上辈子后来她发达了,很照顾娘家人,尤其是二哥二嫂,虽说是堂房的,但她一视同仁,待他们跟大哥大嫂一样好。
可有一回,二哥喝醉了酒跟她哭诉,居然说,她当初给钱,支持大哥盖新屋,没帮他盖,那是他一直以来心里最大的委屈。
明明她也给了二哥很多钱,把他安排在吕靖宇的公司当保安,银宝上学都是由她支助,但二哥不记得那些恩,只记得自己多年前没替他盖房子的事儿,但凡喝了酒,说的永远是她没帮他盖房子的事儿。
大哥家的新房是陈美兰还在城里,跟暴发户感情还好的时候支持着盖的。
既然她都离婚了,又哪来的钱帮二哥盖房子?
而且这种忙是情分,可帮可不帮,她万万没想到二哥俩口子会因此记仇。
在他们俩口子心目中,她帮忙掏钱盖房子居然成了天经地义,是该她做的事儿。
要她猜得不错,二哥被暴发户打坏了腰子是假,俩口子为了房子的事情心里怀着恨,跟暴发户一起摆了她一道是真。
她的堂房二哥,她从小当亲哥哥看待,就是这么对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