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过往皆已成云烟,天宝四载时,突厥汗国被回纥汗国击败,阿史那家族四散奔逃,眼前这位小从礼,九岁投入同罗部,专司为阿布思牵马。
“诶……”
杜若的喘息深了,好像说了什么,声音太低,阿史那听不清。
“什么?”
杜若望着熟睡婴孩微微起伏的小肚皮。
多么强悍的生命,生下来十几日就在刀尖儿上游走,却仿佛命里带吉,总能化险为夷。
“居延海太苦了,我要带他回长安,不能跟着星河。”
阿史那臂弯收得更紧。
“是啊,兴许孩子离了娘反而能活。”
阿史那的伤口尚未结痂,但想到郑旭狂妄嚣张的蛮相,两人都不敢拖延,等雪一停就急急忙忙下了山。
冰原上难以辨认方向,不过阿史那有狼王的直觉,居然找回郑旭曾经扎营之所在。白桦树和上百个火堆烧灼过草根和泥土的焦黑痕迹,都证明他是对的,那一千两百个左骁卫却是全无踪影。
密林里,更是什么都没剩下。
杜若急得音调发颤。
“弹尽粮绝,根本走不远,难道投降了?”
“如果是我做头领,就投降。”
阿史那黝黑的手指捋了捋大白马的鬃毛。
“命要紧。”
——可是阿布思宁死不屈。
杜若的心砰砰乱跳,燥热得挽挽袖子。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带我找!”
明明中间还夹着一个星河,她偏是这样决绝,阿史那不高兴,面上却愈发殷勤,扶杜若上了马,对着长安方向啪地一甩鞭。
郑旭这回真是志得意满,弄丢了杜若和阿史那,满以为只能滚回去承受真龙怒火咆哮,没成想一回营,阿布思竟主动走出来了。
“奉信王别来无恙啊!”
郑旭慢慢扫视对面五千人。
武将都喜欢敌人折节屈膝的场面,享受猫耍弄耗子的乐趣,郑旭也不例外。
更何况第一回离京办差,就挫败了拔下石堡城的同罗铁骑。
这份儿荣耀,别说左右卫、左右骁卫、羽林军那群坐而论道的世家将军要垂涎三尺,就算拿安禄山和哥舒翰来比,也是光彩万分。
郑旭才要放两句狠话展示气魄,忽在奄奄一息的将士中看见星河。
身后王太医嘀咕。
“简直胜之不武!他哪是打赢的?分明是背靠李唐,把人耗死的!”
秦二嗯了声,唯恐他听不见。
“这兵让我带,也能赢。”
郑旭面红耳赤,语气软下来。
“下官仰慕同罗铁骑久矣,这回,也不是我赢了您……其实奉信王与安禄山的矛盾朝野皆知,为您抱屈的人不少。安禄山嘛,仗着相爷欺负人不是一天两天。您叛唐北归,正如了他们的意!”
“输就是输,何必细论输给谁。”
阿布思反手握住星河,语带恳求。
“将军如此客气,我便向将军讨一个人情。我跟你回去,同罗部回去,但是我们的妻儿,能否放一条生路?”
星河猛地一挣,腕子上套的瑟瑟闪闪发亮。
“我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