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还几个汉子,除了石头外,程元程浩兄弟俩也在、竹竿则笑呵呵的跟大家打趣了几句,随后便主动帮忙将菜品摆盘上桌。
高小慧瞅了一眼也没什么可忙活了,笑着道,“我就不跟你们这些爷们儿挤了,酒哄哄的,那个问道我可受不了。”
说完又叮嘱石头道:“度数太高的酒就别上太多了,喝得不省人事的话,待会可有一大堆手尾收拾。”
没等石头应和她一句,她又招手冲梁卓然道:“你跟我去里边吃。”
“我也是爷儿们,我要跟爸爸和叔叔们一桌。”说着,直接就跑到桌子旁,找了个位置坐下,双手趴在桌子上,看着满桌子的美食直咽口水。
高小慧被他刺了一句,颇觉得没脸,有些哭笑不得道,“你才几岁啊你,还爷儿们,小屁孩一个,跟我进屋里吃。”
说着伸手要把他拽回去。
关键时候还是石头发话了,浑厚中带着几分沙哑的嗓音响起:“让他留下吧,跟着见见场面也不错。”
“大人可以喝酒,小孩自觉喝果汁,记住了没有?”石头的大手在自己儿子头上揉了好几下,脸上挂着笑嘱咐道。
男孩子的成长历程中,总会有一种古里古怪的心理与行为变化。
大概是孕育、喂养的关系,无论男孩女儿,在很小的时候一般都会比较黏母亲,可当小男孩能跑能跳了,他最渴望的一件事就是远离母亲,向着自己的父亲靠近,以父亲为骄傲。
这个时期,他的一举一动,甚至都在刻意模仿自己的父亲。
“狗肉?”陆坤嗅了嗅,眉毛跳了跳。
他还记得第一次吃狗肉是怎么回事。
石头那家伙不知怎么的,被狗咬了,这家伙赤手空拳的几拳就把小牛犊子大小的凶猛狼狗的头给打爆,拖回家做了狗肉煲,腿上血都没干,就兴冲冲喊他上家里吃肉。
“今儿个上午,我打的。”石头从裤兜拿出打火机,先把酒精炉点上,掀开盖子闻了闻,而后又盖上,点点头品评道:“天儿太冻,饭菜容易冷,这个得热着吃。”
“咱们还是坐着说话吧,大家都站着算怎么回事啊。”程浩笑着道。
他和石头不发话,竹竿和程元程浩兄弟俩,难免有些拘束。
“行,咱们先吃点别的。”陆坤笑着动筷子夹了一块儿叉烧,尝了尝。
实际上,陆坤很少吃狗肉,也不是特别爱吃狗肉是人,尽管玉衡市那边,自古都有吃狗肉的习俗,流传着“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老话。
虽说以前和石头他们一起当混混的时候,每次哪儿有狗肉宴,他从不拒绝,但主要是因为肉稀罕,完事还可以带回家点,给老婆孩子点儿肉尝尝。
“程浩,在座的就你最小,也只剩你没成家,可得抓紧把事情给办了。”陆坤挑起话题道。
程浩笑笑,一对眯眯眼,显得很是实诚,但谁也不知道这个娃娃脸的汉子,打起架来有多狠多拼命。
“嗨。”程浩摸摸脑袋,用满不在乎的语气道:“反正都是老油条了,也不是什么初哥,结不结婚的,其实也没觉得有啥。”
石头砸吧了口酒,挑眉问道:“咋?看破红尘了?”
程浩忙摇头:“那不能,我又不是太监。”
末了,他又补充一句:“就是觉得没找到对的人。”
“可拉倒吧你!”竹竿一点没给他面子,直言道:“滑头不说实话。记得上回在新月街”
陆坤看情形,觉得其中有隐情,忙递话道:“新月街怎么了?”
程浩气急,脸就想换话题,站起身想给大家敬酒。
“好好的,说一半不说一半,吊人胃口还是咋的?”石头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