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还没出生,家里就来了个老道士说她是天降福星。
从此,为了养好这位福星,我们姐弟三人成为了她的牺牲品。
家里不仅让她代替我去上大学,为了凑学费,他们还把我送去配冥婚。
姐弟三人死状凄惨,她却只是淡淡说了句“无福”。
再次睁开眼,我回到了十五岁那年。
看着她被大兵抓走,我不禁笑道:“你的福运连这种事都解决不了吗?”
1。
“二姐,三姐说林子里有野鸡,等我打回来给你吃鸡腿。”
重生归来,小弟拿着把弓站在我面前。
来不及多想,我冲上去夺下弓箭,把小弟死死摁在屋里。
“你今天一步都不许踏出这个房门!”
我盯着小弟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吓得他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我死后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年代文,三妹苏诺是书里的小福星。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70年代,她却被养得白白胖胖。
然而,她吃下的每一口粮食,穿上的每一尺布料,都含着大姐小弟的血肉。
靠姐弟们的牺牲,她上了燕京大学,认识了富二代林浩,一辈子衣食无忧。
在这本书的大结局,她靠在林浩的怀里抽泣:“如果不是考上大学,我还不知道要被那家人虐待到什么时候。”
可笑的是,爸妈爷奶养了她半辈子,不惜把我们姐弟三人祭天,也没能粘上福星的福气。
重活一次我才明白,什么福星,不过是吃人血肉长大的水蛭。
“哥,不是说要上山抓野鸡吗,你怎么还在家里。”
小弟迟迟不出门,苏诺忍不住过来催促。
她刚说完,我反手关上门。
“苏宇发烧了,今天上不了山。”
上辈子小弟听了苏诺的话,带着弓跟邻居大胖上了山。
没想到遇到发疯的野猪,大胖率先上了树,弟弟却因为躲避不及,被撞下山崖尸骨无存。
念在小弟没了命,野猪被大队长做主都给了我家。
大胖妈也象征性地送了十块钱,替大胖给小弟道歉。
看着油乎乎的猪肉,和大胖妈递过来的十块钱,爷奶笑开了花,盘算着把猪肉换成布票,给苏诺扯布做衣裳。
至于小弟的葬礼,奶奶说小孩福薄,又没有尸体,索性就不办了。
可怜小弟用命换来猪肉和钱,却连个衣冠冢都没有。
有时我真不知道爷奶怎么想的,小弟今年都十岁了,就算养条狗十年,死了也要哭两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