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浅冲着他的背影也喊了句,“你也当心些,你身上的伤才好,别再伤着了。”
墨成章被狼咬的地方已经结痂了,背上和腿上的淤青乌紫也已经散去,今天要是能坚持住,那明天赶路肯定也没问题。
其他人也陆续吃完,全氏等人也收拾好碗筷放在筐子里,两个人抬一个筐,准备往回走。
墨家三姐妹走不开,所以都没来送饭,这些人里,郑清浅跟全氏关系最好,所以她们两个抬一个筐。
“浅浅,明儿咱们就要走了,你说我这心里咋这么没底呢?”
一路上全氏都跟郑清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嫂子,你要这样想,咱总不能永远住在山里吧?反正都要走,当然早些走更好。”
早点走的话,路上遇到的难民少,危险就少,还能趁着别人没反应过来之前,先从水路去闵州。
原本他们要去闵州的话,走路要花两个来月,但是如果从永州改走水路,能缩短一半的时间。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算,再过一个月左右,他们就能到达目的地。
“唉,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可这心里就是不怎么舒服,我倒是觉得,咱们大伙儿一直住在山上也没什么不好。”全是叹道。
郑清浅摇摇头,“话可不能这么说,嫂子你看看,之前咱们还被狼群围攻过,要不是运气好,咱这些人还有命在吗?所以住在这大山里真的不合适。”
特别是现在大雨停了,山里的野兽会出来觅食,谁知道会不会来什么大型动物呢,到时候不管谁被伤着,都会成为他们这伙人的大损失。
全氏一听这话,先是愣了一下,而后一拍脑门,“你瞅瞅,果然还是你们想得通透,我就只想着这里的日子过得也没那么艰难,都忘记这山里可是有野兽的!”
想到这里,全氏心里一阵后怕,还好墨成章他们是明白人,不然要是都跟她一个想法,那后果……
全氏打了个han颤,再不敢想住在山上的事了。
其实,他们这伙人中跟全氏一个想法的,还有好些,只不过他们都习惯听从墨成章的安排,所以没人说出来。
郑清浅摇摇头,全氏之所以会觉得山里的日子过得还可以,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如今大伙儿算是在吃大锅饭,不管是干活还是吃饭,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在公平心理的驱使之下,人类是很容易满足的。
但是,一旦出现任何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