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真容。他看起来高高瘦瘦,白净斯文,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看到玲子姐姐的时候,镜片后面的目光闪闪发亮,充满了笑意,像春天满溢的井水一般,稍一撩动就波澜荡漾。
我们经常会在夜晚的弄堂里碰到他送她回来,两个人慢吞吞地走着,悄悄地说着说不完的话,即便到了楼下,还要说无数遍“再见”,才会真的分手。但是像那一夜那样惊心动魄的事情,却没有再在弄堂里发生。我们想,那也许是因为他已经可以上门了。
我们亲眼看见在一个周末的上午,他拎了大包小包,走上了通往玲子姐姐家的楼梯。从那以后,他大概是得到了玲子姐姐爸爸的认可,开始频繁出入她家。这是很不容易的,要知道玲子姐姐的爸爸对未来女婿的要求可是出了名的高。他们夫妻俩三十几岁才得了这个宝贝女儿,而玲子姐姐的妈妈因为高龄产女,生产时大出血,身体倒了,没几年就去世了,从此以后他一个男人一把屎一把尿地把玲子姐姐拉扯大,不晓得受了多少苦。如今,他只一心盼着玲子姐姐能嫁个好人家。从大人们的口中,以及街头巷尾的闲聊中,我们得知这个“毛脚女婿”是大学生,现在机关工作,他的爸爸是我们当地一家国营工厂的副厂长。不要说玲子姐姐,连我们都觉得这个男的条件不错,值得玲子姐姐好好把握。因此当我在周末去找玲子姐姐梳辫子、而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尽心尽力招待我、只忙着打扮自己的时候,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我“失去”了玲子姐姐这个好朋友,但是并没有感到伤心,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了另一个好朋友——孙霞。
我们的结缘起自于期末的一次体育课,当时正逢仰卧起坐考试。体育老师让我们两两分组,其他女生都找了自己要好的女生,到最后,就剩下我们两个。我无奈地朝她笑笑,没有选择地跟她成了一组。她是我们整个年级个子最高的女生,足足比我高了一个头。因为个子高,被老师安排坐在最后一排,加上她和我一样性格内向,寡言少语,所以坐第一排的我竟从未注意过她,只知道我们班有个女生外号叫“长脚”。
但那时我们还未真正熟络。直到暑假快要过半的时候,有一天我去小店里帮妈妈买雪花膏——那时的雪花膏都是装在一个一尺来高的玻璃瓶里,要自己拿了类似于雅芳那样的雪花膏瓶去装的——我惊讶地发现她竟站在柜台前打酱油。
在我们互相表达了惊奇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也住在这片小区,离我家只隔了四栋楼。我们彼此都有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我当即掏出剩下的“跑腿费”,请她吃了一根赤豆棒冰。我们不顾炎热,站在小店屋檐下边吃边聊,我问她暑假作业做得怎么样了,她说已经都做完了。我说拿来给我抄抄。她说好的。
从那天起,她经常到我家来,我们一起看书、看电视,一起用水彩笔给塑料娃娃化妆。有时候我也会去她家,但是由于我不喜欢跑她家的四楼,也不怎么喜欢她家里弥散的中药味,所以还是她来我家比较多。她爸爸跟我妈妈一样,在机关里工作,她妈妈是体校的会计,他们都是那个年代的“天之骄子”大学生,可是他们的高学历却没有给他们带来生活上的“高”能力。她家永远给人一种杂乱无章、怎么打扫也打扫不干净的感觉:饭桌上被烫掉了一大块油漆,碗碟都是缺了口的,沙发的弹簧坏掉了,坐下去一边屁股高、一边屁股低,书桌上不常碰到的角落积着一层灰,卧室里随处散落着揉成团的衣服,厨房里的窗帘被油烟浸得往下滴着油……
后来她告诉我说,她妈妈是西安人,跟她爸爸是大学同学,结婚后来到这里过日子,却一直水土不服,身体不怎么好,没有那么多精力来打理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关于她家庭的这点“缺憾”,让我这个没有爸爸的孩子,一下子从心理上得到了某种平衡。总之,我记得那天我破例买了五毛钱的娃娃雪糕请她吃,还掏心窝子地跟她谈了许多话,从那以后,我们变得更亲密了。
我有孙霞,而陆义阳有他的“大头”,女孩子和男孩子永远有各自的世界,我们玩我们的洋娃娃、明星粘纸和手工活,他们玩他们的扑克牌、弹弓和天牛。但是有时候,我们也会团结在一起,共同应对漫长的暑假带来的无聊和空虚。
最先是“大头”提议的。他长得又黑又瘦,却格外皮实,体育成绩遥遥领先于他的文化课成绩。他不算难看,正面看上去还挺正常的,但就是因为长年剃着极短的头发,露出一个像水瓢似的突兀的后脑勺,所以得了“大头”的外号。他是陆义阳最要好的朋友,好到文具、作业本、背心内裤、零花钱……什么都可以一起分享的程度。
“大头”说,他有个亲戚是“海里头人”(那时我们把沿海乡镇的居民统称为“海里头人”),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玩。说是站在他家门口,可以看到大海。
这个提议让我们兴奋不已。虽说我们自小生长在拥有六七十公里长的海岸线的滨海小城,其实却从未真正见过大海。因为小城的地貌是由丘陵、平原和滩涂组成,也就是说,跟一般人对海滩“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幼”的印象不同,我们有的只是一大片连绵不绝的由粉细沙和沙质泥组成的黑色滩涂。
我们各自回去说服了自己的父母。在答应妈妈只能在外过一夜、且必须有大人陪同才能下海的要求后,我得到了许可。然后,在一个清晨,“大头”带领我们,到小城汽车站坐了一辆充满脚臭味的面包车,一路从柏油马路开上水泥街面,又转成拖拉机,开过颠簸的尘土飞扬的沙石路。在拖拉机震耳欲聋的马达声和绞ròu机一般的震动中,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在一个村口下了车。从拖拉机上下来的时候,我的腿已经不属于我了,屁股痛得好像挨了一顿板子。
“大头”的亲戚,一对皮肤黝黑、牙齿却很白的渔民夫妇和他们如出一辙的五六岁的儿子接待了我们。我从口袋里掏出为小男孩准备的奶糖,却发现已经被捂成了半流质。好在他并不介意,用舌头舔着吃了。
他们家是一排砖木平房,顶上的黑瓦跟鱼鳞似的一溜一溜叠着,屋檐下装了铅皮管子承接雨水,汇集起来流到角落里的一口大缸里去,他们称之为“天落水”,用来烧水煮饭。院子里还有一口井,不过井水碱性太大,主要用来洗东西。一直要等到九Ο年代初,村子里才普遍用上自来水。平房正中间是客堂兼饭堂,两边是卧房,最旁边是杂货间,用抹了石灰的红砖围起来一个院子,墙头上晒着绿色的渔网,地上晒满银色的小鱼干,空气里飘散着浓重的鱼腥味。那是80年代末,村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平房和院子,很少看到两层楼以上的房子。
他们热情地给我们倒了凉开水,招待我们吃了午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