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岁啊……
刘宏心中慨叹,相比较之下,他那皇长子刘辩,也正是个相仿的年纪,却远不及她。
而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封原本应当由州府长官来执笔的奏报,居然会变成由乔琰来写呢?
这显然不会是因为乔琰的文采功夫了得。
起码以刘宏看来,这封奏表之中承袭了乔琰一贯以来在文辞上的平实特质,只是将并州的情形据实以报而已,那以张懿这文官出身的笔墨功夫也足够应付了。
他带着这种想法打开了第二封奏表。
上面醒目异常的三个大字映入了他的眼中。
请罪书。
同样是乔琰的字迹。
这过分直白的表达让刘宏不由一愣,但显然,他的那些个疑惑应当都能在这封请罪书中得到答案。
该说不说,戏志才给乔琰草拟的草稿,在对乔琰这爆发动机的描述上着实是相当精妙。
刘宏非但没有看出这不是乔琰亲笔所书的口吻,反而好像是身临其境地看到了这年少失怙的县侯在抵达乐平后是如何以此地为家的,又是如何在发觉有蝗灾迹象的时候,选择立即上禀州府。
最后在蝗灾真正到来的时候,因州府短视,为免贻误时机,干脆选择杀上了门去,先将人给扣押了起来,等到解决了蝗灾的情况再说。
刘宏差点破口而出一句“真是胆大包天”,就看到了乔琰所写的下一句。
大致意思便是,她虽然知道她这么做是错的,但是她下次还敢,只是思前想后觉得太对不起陛下的信任了,因此写一封信来告罪。
随信附上了此前写给州府的建议书以及从张懿的地方搜到的一封特别的书信,以证明她这被迫携箭上门的举动实属不得已。
刘宏看到这里捏了捏眉心,感觉自己敕封的这位县侯好像当真是个了不得的刺头。
但看到乔琰这一番爆发,反而让他对这个太过早慧的孩子少了几分提防的情绪。
好歹还是有些孩童做派……
就是太会得罪人了些。
这样的人注定了只能当一个孤臣,而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权臣。
刘宏心中思忖,这好像对他来说也并不算是个坏事,又紧跟着往下看了下去,见乔琰写道——
当然,错了就是错了,没按规矩办事就是要接受处罚的,如果陛下要用囚车将她送来洛阳审问,她绝不反抗,听凭陛下处理以正国法。
不过,乐平相程立并不支持她此番的行动,甚至在她离开乐平的时候,还派出了县尉做出阻拦,只是因为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太让人意外了,这才没能追上。这件事情不能怪他没有尽早做出阻拦的举动。
而之后州府下达的各种指令都有官印加盖,在此等情形下,无论是乐平相还是上党、雁门等地都只能听从她的指派。
故而其中的种种责任,她大可以一人承担。
为表她如今已是个“成年人”,在写就这封请罪书的时候,她苦思良久,决定给自己取个表字。
【蝗灾之祸,填埋沟壑,付之一炬可也。】
【并州尸位素餐之辈,付之一炬亦可也。】
【琰为火色光华之玉,正合此道,取一烨字;舒有雅意,中分舍予,故以表字云……】
“烨舒……”
烨舒!
刘宏端详着这请罪表上笔画峥嵘的两个字,先前攒蹙而起的眉头舒展开了不少,也忽然朗声笑了出来,“好啊,好一个乔烨舒!”
“也好一把舍予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