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便包括冥土的基本货币。
——魂珠!
此物价值不菲。
据说,数种幽冥侧的武道途径,都曾求购过此类事物,是晋升士级境界的重要辅助材料之一。
对于不需要此物的人来说,它一文不值,能卖出十两银子都要烧高香;
但对于急需此物的人而言,一颗魂珠,甚至比黄金还要珍贵十倍百倍!
简而言之。
遇上急需的买家,此物便是“小甜甜”;但若是始终找不到买家,它便成了遭人嫌弃的“牛夫人”。
“先收起来吧。”
姜尘心中稍稍喜悦,将魂珠纳入夹袋之中。
随后,他从怀中取出火折子,轻笑一声道:
“该办正事喽~”
“尘归尘,土归土!”
说着。
姜尘便吹燃火苗,随手将火折子抛至桑树底部的枯叶。
轰!
火焰燃起!
整颗桑树熊熊燃烧,高温灼热的火苗持续灼烧着血须蟋蟀的尸体,体表触须很快便烧成焦炭。
然而——
当整个桑树都烧成灰烬后,其虫身主体部分,居然毫发无损,让人颇感惊奇。
有句老话叫:“真金不怕火炼”。
而这头不知吃了多少奇珍异宝的血须蟋蟀,竟如同黄金一般,在熊熊烈火中大体保持着虫身完整。
姜尘嘴角一抽,隐隐猜出其中原委,吐槽道:
“这也太奢侈了吧?”
“卜灵侯到底是给这头虫子喂了多少珍惜药材,不但成了精,尸体竟连火焰都烧不坏……”
说着。
姜尘不由恍然大悟,思忖道:
“难怪区区一只成精的蟋蟀,便可充当拾荒者消化药性的机缘。”
“毕竟,这方天地想要自然降解此等顽固不化之物,恐怕需要耗费极其漫长的时间……”
姜尘深吸一口气,吃下一颗补血草果补充体能气血,随后接连催动诛魔太凶刀法,加持于魔兵刀锋之上。
一口气狂挥出足足二十刀,他才勉强将这头又肥又大的老血须蟋蟀切割成整整数十段,又寻来柴木,反复灼烧数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