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初阳那个圈子的人说起他,好像永远都找不出更贴切的词汇来形容。
从小就是人人称赞的神童,在极尽优越的家庭中出生,天之骄子这四个字用来形容他都显得过于贫瘠了一些。
小学开始跳级,同龄人还在读ABC的时候他已经熟练掌握了法语和英语。
用文字表达好像有些杰克苏,但他的人生就是开局便逆天的神作。
明明保送AB大,各大名校抢着要他,最后却选了当下爆冷的专业。
——宗教学。
在欧洲一待就是好几年。听说醉心于学术,连女朋友都没谈过。他家里那些长辈都快急死了,干脆趁着他这次好不容易回国,给他安排了好几场相亲。
林琅不过是之前吃饭的时候听了一耳朵,她记性好,哪怕并不上心,但听了就很难再忘掉。
裴清术看见桌上已经空瓶的烧酒,正好服务员过来,他要了碗红糖姜醋。
红糖姜醋。
林琅突然想到那天在酒吧,服务员端给她的那碗红糖姜醋。
他说,是一位客人让他送来的。
裴清术将桌上的空酒瓶清走。
林琅摇摇晃晃,看见了他拿起酒瓶的手,是白皙纤长的,如玉如竹。
手腕处,有一粒褐色小痣。
林琅突然笑了:“你怎么这么贤惠,不太符合你的身份。”
手上的动作微微停顿,在听到她的话以后。
却也什么都没说。
酒瓶被放进垃圾桶里,服务员正好端着红糖姜醋过来。
裴清术道过谢后,又去和微显醉意的林琅说:“喝完再走吧,会舒服一点。”
林琅抬眸,看着裴清术。
他也正看着她,那双浅色的眸,被灯光浸染过,显得清清淡淡。
很奇怪,明明都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为什么会有人生万相。
裴清术是个很有修养的人,从林琅那天在酒吧里看到他拒绝那个女生开始,就这么觉得了。
哪怕他将分寸感看的再重,却依旧能注意到对方哭花的眼妆,临走前还不忘放下一块手帕。
可他的温柔,是建立在油盐不进的绝情上的。
分明矛盾,放在他身上又合乎情理。
佛对众生万物都心生悲悯,但它不会去爱众生万物。
更不会偏爱其中一个。
这是不公平,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林琅刚喝上头,还没有停止的打算。想着既然他来了,正好多个人陪自己喝酒。
于是她伸手去抓他的手腕。
裴清术刚从外面进来,身上的寒意还没完全消散,像是一块缓慢融化的冰。
她最先感受到的是他的体温,然后才是他手腕的触感。
男人的骨骼果然和女人有着最明显的区别。
覆盖在上面的肌肉更是带着一种随时都-->>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