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是不会用第一人称给小常口述小黄文的。
尤其这主角还是我自己。
这都不是简单的公开处刑。
这是公开处刑之后还要公开鞭尸。
鞭尸完了还要在坟头蹦迪。
蹦迪完了还得在坟头上建一个迪斯科舞厅、然后三百六十五天无休地跳。
羞耻,太羞耻了。
而且小常本人也快到承受能力的极限了。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直男读者,他在听到我是如何“勾引”仇炼争以及仇炼争的是如何“非礼”回去时,他的表情综合下来只有两种状态。
裂开、以及反复裂开。
前者是他的稳定常态,后者是他的黄金升级态,以至于到了后期,他已不止在面上出现抽搐,听到某些不忍直视的剧情描写时,他还去攥紧了椅子的把手,然后成功地把木制把手——给掰断了。
他还捏爆了三个小茶杯。
两次跳起来撞到了房梁和柱子。
有一次因坐立不安差点把椅面也弄塌了。
他听到这里已经很不容易了。
那我也不能为难他啊,我是个好作者啊。
于是我说:“你放心,接下来的事,我是不会和你细说的。”
我概括总行了吧?我快进也可以啊。
用学术一点的话来形容,我试图去打开仇炼争的感官,使他更容易收到外界刺激。
这是一种教学过程。
也是一种以身示范。
我以身体展示“勾引”时,也是在教他如何去“勾引”我,这本是一种关于快|感的战斗,在这场即将到来的战斗中,他理应学会让对手感受到快乐。
那么仇炼争学会了吗?
他倒也不算是完全没有天赋。
我在回忆时,想到的是三场戏,三种场景。
像一杆巨大而朔长的梅花寒枪,对着个不能动的树桩戳、扎、点、刺、毫不留情、招招致命。
如一枚孤舟,在千万朵巨大的浪峰之下飘摇不定,上起下伏,被抛了又被裹住,想逃离又被拽回。
似一把锋亮铡刀,对着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进下斩、扫的是雪、出的是血,白灼灼与血淋淋的混作一片、最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难分出彼此。
三场戏,一幕人。
仇炼争分别出演了枪、巨浪、铡刀这三个角色。
他先演的是一把枪。
枪面对的是一棵树。
正常人都知道,树是静止而稳定的,但仇炼争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