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是我多嘴了,徐兄弟你劈吧。”在外人面前,文桂芬向来很给罗友良面子。
徐志劈了一担柴,筋骨刚活动开,趁着罗二郎去拿利斧的空当,他再一次强调:“罗大叔,文大婶,你们是长辈我是晚辈,叫我徐志吧。”
罗友良现在可稀罕徐志了,徐志说啥就是啥:“好,咱俩有缘啊,既然你不愿意做兄弟,那以后就做我干侄子吧。”
“行!罗大叔。”搞定辈分这件事情之后,徐志松了口气。
一家人除罗大郎外都觉得称呼这种事无伤大雅,爱咋叫就咋叫呗,只有罗大郎觉得不对劲儿,被媳妇点了一句后,他左看右瞧越发觉得徐志没安好心。
晚饭很快就做好了,两盘炒青菜,一盘青椒五花肉,还有一碟下酒的茴香豆,最招全家喜欢的却是徐志带来的田鸡肉,这个季节的田鸡又肥又大,加青椒和酸豆角爆炒后再加豆豉酱闷熟,出锅前洒上点紫苏叶提味,简直是人间珍馐,田鸡肉又嫩又香,吃了一口还想来第二口,特别开胃。
见大家都说好吃,徐志谦虚的说:“昨夜睡不着随便去田里捉了点,改日我多捉些送来。”
罗大郎全程没主动夹过田鸡肉吃,也没太吭声,只闷头扒饭吃菜,听见徐志说还要送田鸡来,飞快的接了话茬道:“徐兄弟,不用了,我们不爱吃。”
正开心嚼着田鸡肉的罗家人齐齐抬头,一向沉默的罗大郎突然睁眼说瞎话,还挺稀奇,于是大家都不说话只默默的看着他,罗大郎:“……”
他干咳一声:“我的意思是,不劳烦别人了,晚上我去捉。”
罗友良极度不满:“老大,说啥呢嘛,徐志怎么是外人!是自己人。”
“多谢罗大叔的抬爱和喜欢,徐志敬你一杯!”徐志立刻端起酒杯,说完后一口喝尽,这潇洒利落的态度得到了罗友良的高度赞扬,多少年没遇见过喝酒这么爽快的人了,好,真好,罗友良觉得自己和徐志实在是相见恨晚,又帮徐志把酒添满了。
徐志谢完罗友良,又端起酒杯对罗大郎道:“罗大哥,别客气,我晚上歇着无事,你得照看娃娃,捉田鸡这种事就交给我吧,顺便捉些鳝鱼给大嫂吃,这杯酒敬你。”
说完又喝一杯。
罗大郎怔了怔,徐志说话条理清楚,合理周到,令他怀疑起自己的判断,莫非是小人心度君子腹了?
边上的罗二郎见大哥愣愣的不说话,赶紧用胳膊肘轻碰他一下。罗大郎惊醒,端起面前酒杯回干了酒。
……
吃罢晌午饭,已经到了半下午,后来沽的两斤米酒喝完了,罗小弟这跑腿的又打了几斤回来。男人们你一杯我一杯,越喝越上头,罗家父子都喝得晕晕乎乎,脚下像踩了棉花似的轻飘飘,一开始还强撑着,后来被各自的媳妇摁到床上睡觉了。
“徐志,去我们幺儿床上歇会晌吧。”文桂芬说。
徐志一个人喝倒了三个,却只有三四分醉意,他摇摇头谢过文桂芬的好意,说自己不困睡不着觉,接着起身往院里去,说要把剩下的柴全部劈完,正好出出汗解酒意。
“哎呦,这咋好意思。”文桂芬对这高大勤快的后生仔简直要喜欢到骨子里。
徐志答:“没事,这是举手之劳,自己家人不用客气。”
半下午气温最热,空气仿佛凝滞一般不透一丝风,徐志没劈多少就出了一身汗,文桂芬站在在一旁说:“你把衣裳脱了吧,□□力干活时穿着衣裳多难受。”
徐志便将外衫脱了,里面还有件薄里衣,很快,薄薄的里衣就被汗水湿透了,白色麻料紧贴在皮肤上,勾勒出他劲窄的腰和隆起的胸肌,春桃坐在灶房门口洗碗,正对着徐志,一抬头便能看见徐志的身体,以及他挥汗如雨卖力劈柴的样子。
她都不敢抬头了。
春桃洗好碗,见徐志脱下来的外衫扔在柴禾堆上,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进屋将针线筐取出来,然后将他的外衫放在膝上,先将开线的地方缝好,又用一块近色碎布贴在破洞后,仔细的缝补平整,曾经的破口经她一双巧手修饰,几乎瞧不出来。
徐志穿上被整理一新的衣裳,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能嗅到衣裳上不属于他的清香味。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罗小弟和春桃送徐志出村,到村口时徐志说胃不太舒服,想喝口热水,他的头号支持者罗小弟立刻拍着胸脯说他回去拿,说完一溜烟的跑了,春桃和徐志站在村口的大树下等他。
春桃不矮,可徐志站在她身边就像座大山似的。
“徐志大哥,是不是中午酒喝多了不舒服?”春桃问。
徐志摇头:“我只是想支开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