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荧幕里,敌军的太空堡垒终于被核弹炸毁了,天空升起巨大蘑菇云。
霍修珣咬紧牙关。
他到底是跟谁学的?!
……
作为一个上辈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木头人,裴临也是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好像是有点无师自通的天赋。
这种转变十分神奇。
枉费他曾经当了一辈子的淡漠无趣之人,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会”。
所以曾经的自己,完全是在压抑自己的天性是吗?
本来,裴临翻书查“应该怎么约会”的时候,还觉得任重道远。书里别人的千层套路招数实在是太诡计多端了,他这种一本正经的人肯定学不来。
万万没想到,这种“学不来”的认知,从今天约会的第一秒钟,当seth走到他面前时,就荡然无存。
因为,很可爱……
霍修珣在约会的日子,居然难得没有穿他那些花里胡哨品位的大红大绿撞色卫衣,而是一脸并不情愿的样子,乖乖穿了一件裴临给他买的毛衣。
那件毛衣是纯羊绒,温和而顺眼的米白色,搭配上明媚温暖的阳光,把霍修珣整个人自带的凌厉的气势削弱了不少。反而显得异常柔软温暖,活像一只懒懒的冬眠刚醒、在暖洋洋的春天从树洞里探出头的毛茸茸小动物。
偏偏这毛衣还带个兜帽,像个尾巴一动一动。
导致裴临一路走在他身边,一路都在陷入一个巨大的哲学悖论——他现在很确定、非常笃定一件事,那就是当人类被可爱事物蛊到的时候,绝对是本能性地,忍不住想要去动手动脚的去摸摸的。
真的,异常强烈的冲动。
也就幸亏他还是个理性人,还能尽力把罪恶之手摁在兜里,并在脸上保持虚假的淡定。
一步,想rua。
两步,非常想rua。
满脑子都是到底有什么借口能伸手rua一下,又有什么借口,能把他整个人都rua了。是不是可以强行rua。管他生不生气挣不挣扎呢。裴临甚至觉得,这种“先薅一把再说”的念头,也不能全怪自己。
毕竟,大街上擦肩而过的那么多人,都多少露出了“他怎么那么可爱”的神情。
当seth不是以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冰冷样子示人的时候,就是超级可爱啊。谁又会不觉得他是一只毫无防备的白色小动物,谁又会不想伸手薅一把他身上的白茸茸?
这是人之常情。
然而哲学悖论却是——如果想摸心动之物是人之常情,那为什么这么多年,seth几乎从没伸手薅过他?
裴临忍不住看了霍修珣一眼。
好像每一次,当他觉得霍修珣其实是个特别正常的普通人时,就又能重新发现这人反人性的点。
是,你可以说他严肃深沉、审慎克制。但在诱惑面前,他一个前·么得感情的国家公务员都已经时刻快要克制不住罪恶之手了。“业绩累累”的犯罪分子倒是克制得非常完美?
什么叫犯罪分子?明知道一件事不合理合法还禁不住诱惑去干了的人,“缺乏自制力”是该群体的普遍特征。
一个这么擅长克制的人,他是怎么当上犯罪分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