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对他一向是亲儿子待遇。
凡是他主演执导的电影,审核环节一路都是绿灯。
如果拍摄时遇到麻烦,他们还得帮忙协调。
在影视圈当了这么多年的爹,这帮大老爷第一次体会到当孙子的感觉。
比如这次,《宿醉》起码有几十个片段不适合公映。
但他们不能粗暴的打回,反而要请林轩来广电商量怎么处理。
林轩当然是一个字都不想改。
一方面,电影即将上映,临时修改会影响拷贝时间。
像《宿醉》这种大热电影,全国没有哪家影院不愿引进,所以至少需要几千份拷贝,光这个时间就要好几天。
另一方面,就是审美理念问题。
林轩在拍摄时就考虑到国内上映的限制,因此删掉了许多露出镜头。
广电认为不合适的戏份,要么是女演员的衣服太少,要么是演员台词比较露骨。
可这些在林轩看来根本不是问题。
“电影从取材到拍摄,大量参考了当代米国人的现状。我没有贬低也没有美化,就是最真实的样子……”
林轩据理力争,寸步不让。
他身上有尚方宝剑,自然不怕跟广电硬刚。
这场争论直到下班都没结束。
林轩只好自掏腰包,请他们去私人会所吃饭,继续谈继续聊。
在喝掉六瓶顺走六瓶年份茅台后,这帮人总算松口。
《宿醉》可以一刀不剪全国公映,但内地海报必须注明一句话。
【电影含露骨镜头和台词,建议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在父母的陪同下观看。】林轩听到这话哭笑不得,但也只能答应。
…………
两天后,电影母盘送往京城和魔都的技术厂进行拷贝。
内地行方兼投资方长城影业,开始对电影进行宣,海报等物料也在抓紧制作。
公司的宣力度不是特别强。
不是没钱,而是根本没必要浪费钱。
《宿醉》在北美上映2o天,豪取2。7亿美元票房,成为好莱坞年度票房亚军。
这条消息早在内地传疯了,大街小巷到处都在议论。
只要不是隐居避世的高人,都知道国内有个叫林轩的小伙子,在米国拍了部特别火的电影,赚了米国人2o亿人民币。
路人不知道拍电影赚的钱一半要交给院线,还要给投资方行方利润分成,剩下的钱还要交税。
许多人误以为林轩把2o亿人民币都赚回国了。
这年头通胀还没那么厉害,钱还是很值钱的。
2o亿人民币啊,这简直是天文数字。
内地富奋斗这么多年,也就一百多亿的身价。
林轩仅靠一部电影就赚走2o亿现金。
这小伙儿太牛批了!
真给国人长脸啊!
这种真假参半的消息最具有煽动性。
搞得大家都想看看,到底什么样的电影,能让米国人这么痴迷。
这时候,广电让他在海报上加的那句话,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