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第一册赚的钱全都赔付进去了。
还倒欠了几百万。
加上之前欠张总的五百万。
他欠的钱都快到千万了。
他妈直接气疯。
哭天抢地的。
夏洛只要回家,就会被他妈妈追着骂,追着打,说他是败家玩意,是过来找她这个妈讨债的,是畜生,是王八淡……
夏洛都被骂的根本不敢在家里待下去。
只能往外面跑。
但他没钱住酒店,只能落魄到租月租几十上百块的房子。
就这,还是把口袋里的钱都掏空了,才勉强支付了一个月的月租。
之后。
为了生存。
不得已,再次去刷盘子。
在工作时,有人认出他,还会指着他窃窃私语:
“这家伙不是夏洛吗、听说是个作家,怎么来这里刷盘子了?体验生活?”
‘屁。你你没看新闻啊?还作家呢。就是个抄袭者。听说《宫》这部小说就是丁凌写的。他口口声声说是自己写的。结果第二部,他自己写,写的跟鬼一样,出版社根本不收。他后面又请枪手写。但枪手写的风格,跟第一册迥异,且质量也降低了很多。
出版社认定不合条约规则。把他告上法院。
他被罚款不说。赚的钱听说都倒贴进去了。’
‘还有这事啊。之前看他风风光光的,十分高调,没有想到是个不要脸的小人。竟然蹭我偶像丁凌的热度。哼哼。丁凌给他写了第一册,不知道感恩,只知道蹭热度,蹭丁凌名气。
他公开场合,可是一直信誓旦旦的说这第一本宫是他写的。
结果第二本宫,写出来跟垃圾一样,真的是名不副实。就是个垃圾。’
……
夏洛名声彻底毁了。
走到哪。
都被人戳脊梁骨。
,!
甚至于因为他名气不小的缘故。
不管走到哪,都会被人找到,从而收到法院传票。
他每次都选择不去。
但该还的钱,必须要他还。
夏洛每次夜里,都是辗转反侧,痛苦难眠:
‘我为什么会愚蠢到去跟出版社签订那样的合约?我当时是昏了头吗?’
第一次跟张总签约,是自信,觉得自己会火。
第二次他凭什么敢签订那样苛刻的条约的?他自己什么水分,自己不清楚吗?为什么敢的?
现在想来。
夏洛都觉得自己当时肯定是被金钱迷住了眼,昏了头了,喝醉酒了。要不然怎么会迷迷糊糊的去把那种合约给签了。
现在想来。
真的是这段时间走的最臭的一步棋,彻底把自己给毁了。再难有崛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