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活下去!哪怕自己都认为自己是禽兽!哪怕以极度自私的方式!
思维风暴许久,其实目的只有一个:我在试图抹杀掉内心底最后一缕良善。。。
没了愧疚感人会轻松一点!
承认自己是畜生,就不会再有这么沉重的思想负担!
不知道麻木了多久我站起身来,身上的衣物已经撕碎,周围撒了不少鲜血。不仅是女孩的,还有那些和我争抢发泄对象的男人。毫不留情的拳头捶打在他们脸上,享受扳断他们骨头的快感。
身强体壮反而让我成了施暴者里面完好无缺的“胜利者”!
走出没有上锁的牢门,外面有几件蓝白混色的员工服。挑了一件遮蔽,某一刻,我脑海浮现一个画面,觉得自己穿上衣服的画面很像爱狗人士为一条畜生套上了人的衣服。
仿佛借此它会染上人性余晖。
可笑啊!
在侍女打扮的工作人员引导下,我走出了那间充满罪恶的房间。
外边伪装的实景街道上,路灯散发惨白的光芒,照不亮的阴暗角落满是人影在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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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头我见到担架再度抬出两个人,躺在什么的是男人!
没看错其中一个是进来前遇见的那个公司职员。
他也进了牢笼里,可是他太懦弱了!
兽性激发不出来,反倒躲在角落里,像只兔子一样。
所以他被带走了!
看到他如今的惨样,我才知道,这种直播还在另一处牢房上演。
他成了受虐者!成了猎物!成了牺牲品!
品尝别人的痛苦和恐惧原来这么值钱!原来人真的无法去揣测人性灰暗深渊的尺度。报纸上报道的那些恶性案件太狭义,他们永远不会揭露真正的罪恶,生怕告诉人们,罪恶其实就藏在每个人的本质里,只需要一点诱因滋润就会生根发芽。
就像一个律师说的那样,不要试图给民众详尽地解释法律条文,也没有任何普法的必要。只要他们遵守道德和为人底线就压根不可能无意触犯法律。
反而普完法后会让他们激起钻空子的臆想。
如果没人告诉你虐猫,你会产生好奇吗?
显然不会!
但我觉得人性的恶永远掩盖不住!
木讷地走在虚假的实景街道上,不知道这一站的目的地,也不知道未来该何去何从。
韩政的话回响在耳边,现在冷静下来,我也想清楚新人仪式这个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犯下罪恶的我已经回不去了!
不仅是回不到曾经还有底线的自我,就连逃回国也成了奢望。
我终究犯了罪!
无论是不是被强迫,无论有着怎样的理由。我都成了万恶的施暴者,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我相信即便有一天能找到机会逃离园区,在搜捕不到我的情况下,这段直播画面也会随之送到警方手上。
逃回去等待我的将是审判!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是被迫犯下的罪,也没有人愿意听我解释。
在他们眼中我就是害死那两个无辜女孩的罪魁祸首!
是啊!
回不去了!
我真的。。。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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