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终于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中华民国成立。
民初,军阀混战,各据一方,大力扩充实力。
湖北兵工厂先后归属鄂督军政府,北洋政府陆军部。
民国五年(1916),从上海兵工厂运来制造机器170多部至汉厂。在刘庆恩、杨文恺、沈凤铭几任总办的经营管理下,整顿和恢复了生产。
民国十四年(1925)2月,汉阳兵工厂电机分厂开工生产,将蒸汽动力改为电力,由兵工厂发电厂两台交流发电机供电。
吸取和采用了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大工业的科学管理办法,实行包工制,论件计值。
对汉厂的兵器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当严厉,同时奖励也很优厚。
使企业管理和生产都有较大的进步与发展,制枪机器由清末的34种360部增至640部。
民国六年(1917),新增炮弹机,袁世凯为维系统治,实行炮和炮弹分两地制造,以便分而治之。
将此项制炮弹机移至河南巩县,设立分厂,生产炮弹。
同时汉阳兵工厂生产仿造了一些新的军械,如,民国四年(1915)秋由刘庆恩试制成功的每分钟发射子弹60发的中国第一支自动步枪。
制成了射程800米每分钟发射600发子弹的伯格曼式手提机关枪(冲锋枪)、路易士轻机关枪、攻城炮、迫击炮、马克沁机枪。
仿造了美国勃朗宁1917式机关枪,射程2000米,性能良好,吴佩孚甚为满意,因民国十年十月十日试制成功,故称三十节机关枪。
仿德国毛瑟1896年式自来得手枪(即赫赫有名的763驳壳枪)十响全自动并有单发机,有效射程:手上射击70米,肩上射击900米。
改造日本大正六年式七五山炮,将炮身加长,为口径的18倍,称为民十年式七五山炮,将圆头平底枪弹改造成尖头凸底新式枪弹,还有黄色高级炸药、tnt炸药等。
民国十五年(1926)下半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占领武汉。
这当中,9月5日,汉厂工人们获悉北伐军将于6日进攻汉阳,当晚拉响汽笛,打开仓库取出武器,迅速武装起来,把机枪架在屋顶上,枪炮向北洋兵猛烈齐射,反正兵工厂有的是弹药,协助北伐军击溃北洋兵,夺取龟山,北洋兵狼狈逃窜,被阻击死伤无数,北伐军顺利占领了汉阳。
1929年,汉阳兵工厂、火药厂归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管辖,设国民党汉厂区党部,先归属汉口特别党部,后直属中央,区党部与厂行政平行,厂方为区党部提供经费,兵工署颁布了“新工厂法”,实行规范管理。
民国二十年(1931)武汉遭受罕见大水,兵工、火药厂被淹,停产半年。
民国二十一年(1932)恢复生产,在恢复生产基础上,整顿企业规章制度,惩治,逮捕了贪污的汉阳火药厂厂长,实行成本核算、统一发放工资、革除购料回佣、严格检验、招考员工等,改进了管理,添购大量的新机器,研制和仿造新式兵器,工厂生产有所发展,产品技术性能也有提高。
另设10个管理部门,13个分厂,有职工4555人,主要设备1600多台,年经费612万元。
七·七事变后,湖北省委负责人直接帮助汉阳兵工厂发动职工群众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1938年日军大举进攻,步步进逼武汉,年初,汉厂一面加紧生产,一面派人到湘西辰溪勘定新厂址。
五月,兵工署通知兵工、火药两厂全部西迁。
六月全厂两万多名职工、家属和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厂房的钢架、钢窗、铁地板等全部拆卸装船,于六月底迁移完毕,原厂址夷为平地。
西迁后,汉阳兵工厂解体,汉阳兵工厂改成兵工署第一兵工厂,汉阳火药厂改称兵工署第二兵工厂。
迁到湘西辰溪后,又奉令继续西迁至重庆,未能迁渝的枪弹、机枪、手榴弹、机器等分厂并入第十一兵工厂。
在此还值得一提的是兵工教育事业,早在清末时期,湖北枪炮厂(局)就成立了兵工学堂,北洋政府时期及以后设有兵工学校、兵工专门学校、职工子弟学校,其中兵工专门学校至民国二十年(1931)才迁往南京。
日军在鄂期间对其汉阳兵工厂厂址也未能恢复利用,在汉只临时设立了一些随军修械厂、所和军用仓库
1945年日军投降后,共接收这类军械所和军用仓库100多处。
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第十一兵工厂奉令迁武汉,由工务处长宋建寅任接收武汉日伪军用财产处长,兼任第十一厂厂长,在原日军岛贯(光)部队修械所和原汉阳兵工厂厂址建厂,一面迁建,一面修理军械,生产手榴弹、枪榴弹、掷弹筒等。
民国三十六年(1947),在原汉阳火药厂址上建设新火药厂--第二十六厂,该厂由制造氨水、硝酸的设备和从东北迁来的tnt火药厂及从日本赔偿物资中之氯气、烧碱等设备组成,利用前汉阳火药厂旧址和加新征1千亩土地建厂。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提出征地计划书,设立汉阳新火药厂工程处,因征用土地和危及市区安全问题,与地方政府发生争执,后因人民解放战争发展很快,工厂还未全面开工建设即将4千余吨设备等物资匆忙迁至东山高雄。
民国三十七年(1948)第十一兵工厂奉令南迁湖南株洲建立新厂,生产小口径枪弹。
四月,第三十兵工厂(该厂由巩县兵工厂和汉阳兵工厂各一部合并而成的)厂长赵达(原汉阳兵工厂炮厂主任)率员由重庆来武汉接受第十一厂,将第十一厂改为第三十厂,厂部设在武昌阅马场原清朝造币局,下设六个制造所,主要生产手榴弹、枪榴弹、信号枪、掷弹筒。
同年,兵工署命令第三十兵工厂在武汉金口镇建设新厂,拟将第三十厂迁到此地,已建成两个车间。
民国三十八年(1949)春末,武汉临近解放,武汉行辕白崇禧强令第三十厂南撤柳州,并由该厂在原汉阳兵工厂旧址建的第六制造所所长芦望风组织武汉留守处,继续生产手榴弹等。
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由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后勤部军械部接收,定名为四野后勤部军械部修械厂。
抗日战争中,诞生于清末的“汉阳造”步枪是中队的主力枪械,无论国民党军队,还是八路军、新四军和游击队,都大量使用“汉阳造”“,而且该枪的生产一直持续到1944年,是为寿命最长的一款步枪,与中人并肩打赢了抗日战争,并经历了着中华军工的发展,亲眼见证了中华军工从无到有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