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墨之涂完药,看到了她小腿上还有一些淤青,她的膝盖处也是青紫的,看着像是让人掐了,或者是掉进水沟里摔的。
这是怎么搞的?
别告诉他刚才她还掉水沟里了?
“这也是被虫子叮的?”褚墨之顺手挽了挽她的裤腿,露出她淤青的膝盖。
“噢……别按!”林月昭倒吸了一口凉气,真想拍掉褚墨之到处乱按的手,“疼啊哥!”
刚才那么大的红包都没说疼,现在这些腿上的淤青说疼了?
“膝盖怎么弄的?你在菜园里跪着挖的菜?”
她摇了摇头,伸手轻轻地按住自己的膝盖,“没事,这些都是跳舞时候的磕碰,有的姿势是要跳起来跪下的,所以腿上的淤青比较多。”
习惯了就好。
哎,说多了三哥也不懂。
本来挺白皙的小腿上突然看到好多淤青,不知道的以为是家庭暴力呢。
褚墨之抬头看向林月昭,真不知道她还会跳舞。
而且,还过度敬业。
“你那样对膝盖的磨损很大,年纪大了膝盖会疼。”
“嗯我知道了。”没办法,领舞就是要给大家做出示范,有时候示范一次还不够,示范无数次。
褚墨之起身,“以后戴护膝。”
“噢。”
褚墨之洗了洗手,将药包打开,放进煮中药的壶中,加上矿泉水,小火熬煮。
然后又去做菜,将洗好的菜切两刀,放到盘子中,加一些简单的调料,放到锅中蒸煮。
等他回到客厅时,林月昭又伏在桌子上写作业了。
由此可见,她的课业的确是很重的。
他要是不帮她写作业,她可能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褚墨之将自己写好的作文从稿纸本上撕下来,和卷子钉在一起,交给了林月昭。
她抬头,看到一份十分工整的卷子,每一个阅读理解题都写得满满的,好像空间都不够他发挥。
再翻过去看作文,作文的字迹略有练笔,像是抒发感情的时候有些过度,字迹比划时而疾驰,时而圆润。
卷子的姓名处,写着非常漂亮的“林月昭”三个字,带着些笔锋,又用行楷写的,让人感觉一顿一挫之间颇有气场。
像是一个恃才傲物的书生。
没想到褚墨之会写的这么认真。
“谢谢三哥。”林月昭将写好的作业一一放进了书包中,这时闻到了厨房中飘来的浓浓的中药的苦味。
“三哥,锅……”是不是糊了?
褚墨之看了眼时间,“药煮好了。”
哈?药?
林月昭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她还没吃饭啊!
刚刚采回来的不是白菜吗?怎么变成草药了?
“来餐厅吃饭。”
听到褚墨之的话,林月昭半信半疑地过去了。
是吃饭?还是喝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