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走进客厅,激动之情还未褪去:“boss,今天是值得庆祝的一天,我出门买点酒。”
“说的对,确实值得庆祝。”
杰森笑着挥了挥手。
富兰克林的心情他非常能理解,想当年他抢劫一家便利店,抢到一万多美金的那个夜晚,也是彻夜兴奋的睡不着觉。
等他出门后,杰森换了个姿势躺在沙发上,点开系统光幕看着声望值一点点增长。
【叮!声望值达到300点,获得一次同党招募机会。】
杰森点击招募,瞬间瞳孔收缩。
“是他!”
愣了一会儿,杰森喜形于色。
太棒了!
这下连警方内部也有他的卧底了。
咔嚓!
这时,门外传来用钥匙开门的声音。
家里除了富兰克林,就只有丹尼斯有钥匙。
可能是购物回来了吧。
杰森不理会,继续浏览系统光幕。
忽然间,他浑身汗毛乍起。
不对!
这人走路怎么没声音呢!
糟了!
杀手!
杰森从沙发上弹起,右手抓住后腰的格洛克手枪,小腿向后弯曲,脚跟踢在手枪套筒上。
咔嚓!
子弹上膛!
从察觉敌人,到子弹上膛,杰森只花了一两秒钟的时间,军队神枪手恐怕也不过如此。
但……还是太迟了。
杀手已经走进客厅。
深色麻布中山装,平平无奇的华人面孔,眼神锐利如鹰隼盯住猎物一般。
这是高手!
杰森心中警铃大作,抬手便要开枪连射。
那人动了!
低垂的右手用力一甩!
唰!
一柄小巧的飞刀瞬间穿透杰森的手臂,冒出些许刀头。
剧痛难忍,手掌条件反射的张开,手枪啪嗒掉在地上。
杰森忍住疼痛,顺势扑倒在地,想要用左手捡起手枪。
咚!
又一柄飞刀激射到地上,不多不少,正好挡住左手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