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她妈妈总在她不饿的时候给她安排加餐;
也不是她哥哥在她不要他放学来接的傍晚总要提议跟她同行;
更不是她爸爸在完全不了解她喜好的情况下逼她高考考法律专业。
温琰根本不想接受这些无谓的根本不了解她需要的善待。
而是她在担心害怕,无助得想死的时候,有人这样不顾后果的为她奔来,目空一切,不容她拒绝的来当她的靠山。
“动、过、没、有?”伍明纬牵唇,一字一顿的问,眸底溅射出一层浓浓寒光,刺得张子昂浑身毛骨悚然。
“没,没有,我真的没有碰她。”张子昂口齿含混,连忙答道。
他庆幸自己还没有真的对温琰做什么事,手还没来得及摸两下,伍明纬这个混世魔王就蹦进来了。
“明天来幻岛C9,表演你的拿手好戏,不然老子让你在南市呆不下去。这一次,老子不同意私了。”眼见对方那口气就要吊不住了,伍明纬终于松手,放开了他的脖子。
再回头来,伍明纬将在场所有人都用眼角余光瞥了一下,没有说任何的话,垫脚拿起被人故意放到天花板吊灯枝干上的书包,那是温琰的。
将它挎在他肩上,伍明纬叫温琰:“起来,走了。”
温琰早就被吓得脚软,被男生一叫,用尽力气的站起来,没站稳,要跌了,赶快扶住面前的茶几,才没真的跌倒。
伍明纬见状,轻啧了一声,干脆的走上前,掐住她的腰,将她拦腰抱起,用公主抱的姿势将她抱出了这个有霉味的包厢。
“你,你别抱我……”温琰不想被他抱,可是好像没得选。
“老子偏要抱你。”伍明纬径直把受惊的少女抱到梁霆空他们一群人在的顶楼包厢里,那是要价最贵的一间,在顶层的小阁楼里。
张子昂他们一群人在二楼,伍明纬他们在三楼上去的半截楼梯阁楼。
伍明纬抱着惊魂甫定的温琰朝最高处走,路过那些花里花哨的壁纸,暧昧煽情的灯光,回荡在两人耳边的是那些杂七杂八的口水情歌。
都是有流行期限的。
一走红的时候,很多人听,很多人唱,甚至在点唱机边唱得感动的流泪,等到有更好听的歌曲发行,将它们代替,当初那些为它流过的眼泪也就不显得珍贵了。
就像是年少的爱恋,以现在的时间为起点算去,仅仅是人的十七八岁的年纪而已,往后一定还会有很多个心动的时候。
然而,此时此刻,温琰被伍明纬如此抱在怀里,他眼神放空的看着前方,俊脸上的神情稀松平常。
温琰眼扬起眼皮,小心翼翼,悄悄看他一眼,然后又低头,再悄悄看他一眼,然后再低头。
胸腔里有东西在控制不住的扑扑跳跃。
是心动。
跟那些廉价情歌不同,这股为他那张骨骼感超强的脸心动的感觉,温琰觉得将会是永恒。
三楼的歌房包厢很空,只有一个房间有灯光跟乐声。一个女声在唱:
闻说某君和她的情人快活过之后
才承认往日满足感未够
然而留下了坏帐
会令余生内疚
你猜他能否开口
未够痴缠吧【注】
是杨千嬅的《一千零一个》。
这个歌曲很冷门,在歌城里她的歌被人唱得最多的应该是那首节奏感强烈的《处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