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近视度数不深,可散光度数不浅,不戴隐形的时候只能眯着眼睛看东西,且她职业关系使然,正装冷脸才是常态,故而在不熟的外人看来是有些莫名的傲慢。
从她现在这个角度看出去,勉强能看清林夕从的半张大脸。
林夕从是她堂弟,因为某些原因也称得上自小跟她一起长大。这家伙小时候就跟屁虫一样喜欢黏着林予安,坎坎坷坷都长到成年,林夕从更是对自己律政佳人的姐姐马首是瞻。
用他亲妈的话来说,外头抱着吉他唱歌的时候还算人模狗,一旦凑到林予安面前,和耗子见了猫似的,只剩下狗样。
这个比喻可能有些难懂,但是领会一下精神大意还是可以理解的。
就如此时,原本全情投入的林夕从不过是余光扫见林予安的身影,装出来的冷酷顿消,像只快乐的大金毛放下琴乐呵呵地就朝她跑来:“姐!你怎么找到这儿了!”
林予安忍不住抬手揉了揉大金毛的脑袋:“你吉他弹得还挺不错的吗。”
这还是林予安第一次亲眼看林夕从弹吉他。先前陪婶婶吃饭,只要遇上这只大金毛就总逃不掉听他一番吹嘘,什么只要他抱着吉他往操场一坐就能俘获众多少女芳心的光辉事迹。
从前她根本不信,眼下嘛…可能是摇滚乐器的痞帅劲儿作祟,配着那张还算迷惑人心的脸,确实有几分骄傲的资本。
只是林予安话音未落,就听见一声散在空气里极轻的嗤笑。可能是下意识,不过经过地下室空旷的加工,听起来倒有些刺耳。
林予安追着声音望去,房间另一头坐着个抱着吉他的男人。
他的手还扣在琴弦上,青筋从指骨分明的手上一直蔓延到小臂,按着琴弦的指尖甚至泛出了些浅淡的红,手是真的很好看。
林予安几乎是出于职业习惯,下意识地打量起这个人,看他白衬衫的袖口被随意撸到手肘,看身上的牛仔裤水洗后的泛白,目光却在扫到那头半长的亚麻色头发时,忍不住蹙起了眉。
程之诲,她自然知道他是谁。
头回见面,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男人除了有一副足够精致的皮囊,还能将几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糅合得很好。
他那双狭长的眼眸微微垂着,余光中像是只映着手里的吉他,嘴角勾起几分弧度,应该是先前那个笑未及收敛,于是在本是英朗的帅里又添了几分痞气。
如果非要界定,他应该属于清冷里带着些勾人的魅者,只是却勾不到苦寒的孤渊,就比如林律。
显然他也意识到了林予安不甚友善的目光,于是耸了耸肩抬头对上她:“抱歉一时没忍住。”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笑道,“他弹的是贝斯。"
林予安“噌”得扭头去瞪林夕从,而自家堂弟怂巴巴地缩着脑袋:“姐,这确实是贝斯……”
“你不是弹吉他的吗!”
“但我在乐队里是贝斯手……”
好,本来想缓和一下姐弟情谊,现在看起来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