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血旺和鸭血粉丝,全是顾珏爱吃的菜。
和大部份外国人一样,段修烨不太能接受以内脏制成的菜品,之前能够做给他吃,但自己敬谢不敏,顾珏也不会逼迫他非要尝试不喜欢的东西。
可是……
用烨哥的血造成菜?
这也有点猎奇了!
段修烨不解:“很猎奇吗?可是你写过解炀咬伤卓辞泽,卓辞泽笑着按他后脑勺,让他的嘴唇更用力地压在伤口上,一边加剧伤处的疼痛,一边说解炀的吻好甜……这种剧情不是更猎奇吗?我好赖会将血做成菜。”
不,烨哥,做成菜更猎奇一点。
“妈鸭,”顾珏抱头抗议:“不许再在日常生活里举我的小说做例子了,生活和工作要分开!”
“但看你的小说是我的爱好。”
“这种话也不要说。”
顾珏夹起一块雪白龙虾肉,粗暴地抵在段修烨的嘴唇上,让他多吃饭少说话。
在贵族的餐桌礼仪上,这样互相喂食是很失礼的举动,然而段修烨只犹豫了一秒,就遵从被恋人投喂的快乐,将自幼浸淫多年的礼仪抛诸脑后,笑眼弯弯地看住他。
日夜相处间,顾珏多少锻炼出了被他这双电眼望着笑的抵抗力,不为所动地低头喝龙虾汤,咸鲜的汤入口香醇,切成片状的法棍浸进去,吸了满满汤汁,是加倍的美味。
慢条斯理地将恋人喂的龙虾肉咽下去后,段修烨才说:“你比你想象中挑食,生饮龙血你咽不下去的。”
……
顾珏很想说他不挑食,他超好养活的。
以前赶稿的时候,光喝代餐冲的奶昔他能硬喝一周,空闲才会讲究品质生活。
在出租房时,也是机器人执事代他决定菜单,他只要等吃就好了。
可是,自从烨哥同居后,三餐定时、清口甜品、饭后水果、下午茶和夜宵一样不少,每日变着花样做,烨哥还会观察他哪样剩得少,哪样吃得多来让每道菜更贴近他的喜好之余,又会加入少量的新挑战,保持味觉上的新鲜感。
顾珏不得不承认,他现在对食物的要求,是比以前高了。即使他嘴上不说,烨哥也能轻易看出他不喜欢哪些菜,硬着头皮要吃完的。
让他生饮龙血……
要是跟生猪血鸭血一样腥,光是想想就反胃。
顾珏:“那就听你的。”
闻言,段修烨唇畔露了点笑,丝毫不介意要放血的是他,也对亲手料理自己的血没有丁点抗拒,反过来安慰他:“你别想我人形的样子,从龙形里放血就好接受多了。”
顾珏犹豫:“要不,我不长高了。”
反正他也习惯这个身高了,也没有矮到会招人注目的地步。
“不行。”
段修烨坚持:“之前没考虑到这点是我的疏忽,现在既然想起来了肯定得弥补,不能让妄图伤害你的人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