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随英也是十分不满,顾行之好大的胆子,父皇又不是不讲道理的暴君,轮得到他拿着鸡毛当令箭?于是道:「汪先生可知道聚宝书苑?」
「自然是知道。」汪顺露出向往的表情,「那是敬王给贫困学子的住处,在那里吃喝都不用钱,专心准备考试就好,要是我考试时有这样一个书苑,也不用如此辛苦了,当时为了缴客栈的费用,两天才喝一碗粥……唉,说远了,不提,不提。」
萧随英喊过一个随身侍卫,在那侍卫耳边低语,那侍卫很快点头去了。
然后他又转过头跟汪顺道:「我在聚宝书苑有些人脉,先生明日便去聚宝书苑住吧,这摊子也别摆了,好好准备两年后的进士考试。」
「可顾大人说我这腿不能上殿啊。」
萧随英不便跟他说身分,只道:「光凭先生这手好字,也不该只在市集摆摊,先生先去聚宝书苑,剩下的我会想办法。」
这说得汪顺都快流眼泪,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文采过人,但双腿如此,又能如何,小时候被佛光寺住持捡去,教他读书,要他努力,还给了盘缠让他上京,他却是没能功成名就,也不好回去看住持,在市集摆摊就是十年光阴。
但这位大爷是谁?虽说猜不出对方身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汪顺觉得自己可以相信他——他一身富贵,不会特意开自己玩笑的。
自己真能考进士?真能上殿受封?
汪顺想起住持的慈爱,想起自己的状元梦,一下红了眼眶,「若我汪顺有朝一日能有个前途,愿意给大爷做牛做马报答。」
「先生客气,先生一身文采,应该报效国家。」
汪顺知道自己能进聚宝书苑准备考试,这下子也不摆摊了,这就收拾起来,萧随英又喊过一个护卫,让他暗中跟着汪顺,等到无人之处再给汪顺一些银子——重新准备考试,书籍跟文房四宝都要买,那是一笔开销,他看汪顺的衣服满是补丁,觉得他可能没那个余钱,但在大庭广众之下给钱,为免伤人,于是命护卫偷偷给。
离开市集时,公孙茉给萧随英比了个拇指,「王爷仁慈,给人前途,又给人自尊,妾身很是敬佩。」
萧随英学着她比了个拇指,「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叫做『赞』。」
「赞?」
「就是很好的意思,我们南蛮国如果要称赞一个人,最简单的方就是比出大拇指。」
萧随英颔首受之,「王妃的称赞,本王就收下了。」
两人原本说话都是你你我我,现在突然变成王爷王妃,两人都觉得有点装模作样,行得几步,忍不住笑了。
「那你是要找皇上说这汪顺的事情?」
「这事情是顾行之搞鬼,怕是这汪顺文章写太好,碍了顾行之的眼。」
公孙茉奇怪,「顾行之已经是二品大员了,怎么还会碍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