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侯春前来请辞,他是有种被背叛了的感觉,甚至当日一怒之下没有给他遣散费。现在想来,一个主子,连与自己关系最近的小厮都留不住也罢,竟然还成了第一个跑路的人,不检讨自己,却责怪仆从,这是多么荒唐的事。
自己是嫡长子,本来有比李颉更优越的先天条件来得到比李颉现在拥有的更多的一切;但自己现在,却连父亲多年劳作挣下来的宅子都保不住。
不得不说,现实真的很讽刺。
年少的无知,终究要用现实来买单。而他付出的代价,却是父亲的性命。这太重了!
时昭捏着双手,指甲掐进掌心,他感觉不到痛,却觉得这种痛让他清醒。
自己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断然不可再让父亲的性命白白付出,母亲的希翼落空。他想起沈盛的话,自己现在应当做的,就是给时家传承香火,光大门楣。
要是在以前,他肯定对这番言论嗤之以鼻。父亲只爱母亲一人,一生一世一双人,多好,也不妨碍他光耀了时家门楣;自己是嫡长子,时家的一切都是他的,时家门楣本就光大,还需要什么光大门楣,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去争取什么。
而现在,他竟然觉得沈盛说的有理。如果自己不能让时家再站起来,他那些自以为是的念头,对时家又有何益?又如何报得了父仇,自己又如何证明自己。
人在这世上,不就是要有些作为吗。
想起这些,对沈盛,他也没有那么多的恨了。
心境豁然开阔,时昭觉得自己这会充满了干劲。
他朝牙房走去,出售的宅子和商铺有的条款或许可以适当再议。宅子暂时还要居住,商铺却可先行出手。
作者有话要说:
小昭昭经过深刻反省,以后就不会这么傻白甜啦。
本章也算是昭昭的人生经历的一个分界线,比他爹去世给他的启悟还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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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v前三天更文大概会比平时早一点。
第23章(一更)遣散
时昭和牙人经过商议,将一些出售条款适当修改,商铺很快全都出了手,只是宅子太大,造价太高,周折一点。
但时昭心中有了定论,便不再被外界因素左右。以前卖不到合理的价位,他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对行情估计有误。坚持到现在没卖,全是因想着宅子设计都是父亲一笔一画设计出来,房屋建造很多都是父亲亲手亲为做的才坚持下来。
尽管事情多磨,时昭还是在半月后谈定了宅子的买家。
买家是京城致仕前来青州府定居的官员,初到青州,正缺一座匹配的宅院。青州府这些年发展很好,不当官了的人想来这里发财的不少。
那位致仕官员见时府位置优越,房屋布局独具匠心,屋中家具陈设精致,非常满意,没有还价就决定买下了。
时昭表示自己要等到父亲七祭之后才能搬离,且因要遣散家中仆从,花费银两,买家需在房屋交付前给付七成银两,方可成交。
面对时昭的要求,买家也欣然同意。当即付了一成的房款作为押金,并立下字据,余下六成,三日内给付。剩余款项,待牙房办妥衙门转让手续,签订契约当日结清。
宅子已然出手,还是自己满意的价格,在满意自己坚守的同时,时昭却感觉不到快乐。从牙房出来,看着屋外大街热闹的景象,感到一股悲切。
从今往后,他在青州就没有家了。
但时昭没有时间伤感,家中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他。
回到家中,他找来管家,对他在时府辛劳半生表示感谢,并说明家中目前境况和自己日后打算。
末了叹息道:“还望老管家在与家中诸人沟通时,代我致个歉。是我时昭无能,没能守住家业。所有仆人的月钱都结到这个月底,三日后拿到房款结了月钱大家便可离开。除了月钱,所有人另按照在时家的共事的年头给予遣散费,给大家伙另谋出路留下点余钱。”
“倘若是卖身奴仆,除了月钱遣散费,再把卖身契发还给他们,并给予证明到衙门备案,他们可自行选择去处。”
“少爷……”老管家震惊地看着时昭,忍不住抹泪。他在时府二十多年,时昭还没出生就在时家做事,真是舍不得啊,“您真是个大好人呐,连卖身奴仆也给月钱,给遣散费,还给卖身契。”
无怪乎管家如此震撼,要是别的人家,主人怎么可能这么好心给卖身奴仆月钱、遣散费,还给卖身契。这种时候主家都是把卖身奴仆再度发卖,不仅能省下给出去的钱,还能再赚一笔卖身钱。
这一进一出,那是多少钱啊!老管家活了这把年纪,从来没见过这么心善的主家。当初那个侯春,在主家蒙难时另攀高枝,竟然还有脸回来要遣散费。
“您把钱都给了大家伙,您和夫人怎么办啊?”管家颤抖着问。
时昭淡笑道:“无妨,有手有脚,总不会饿死。再说了,结清大家伙的钱,我也还能剩下一些。”
“少爷,呜呜……老仆真是舍不得您……要不是在青州府还有家有口,老仆真想跟着您一块去水城……”管家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