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是仇人,在王诛魔的印象中只有卡苏米才会这样毫不掩饰的对他散发自己的杀气。
仔细观察,没有猜错,就是卡苏米,这次又换了身衣服,和神裂火织一个风格,剪掉了一边裤子的裤筒。
王诛魔很想吐槽,但一想到卡苏米出现在这里很奇怪,稍加一分析就明白卡苏米是故意狙击他的,无奈的举起剑,心中不由得腹诽竞技场这个鬼系统,这么容易就被别人狙击,真的是很不科学。
卡苏米满脸笑容,不过在王诛魔眼里这就是再典型不过的阴笑。考虑到上个世界两人的结下的梁子,王诛魔觉得搞不好会被对手虐杀,所以还是做了准备,要是实在遇上这种状况,自杀回去算了,也不能让她得逞。
看卡苏米的样子已经适应了这里,这就麻烦了,卡苏米自身的格斗技就很强大,经过模型推演不知道又会怎样。想到这里王诛魔似乎也明白卡苏米聚集自己的目的,如果练习新的技能,有什么比仇人更好用的沙包吗?
卡苏米身上白光缠绕着她,气势场不断的向外扩散,此刻的卡苏米与平时不太一样。如果说平时使用80力量,那么这个状态下的卡苏米发挥的是200的力量。
这种状态在卡苏米的世界叫做伪神状态,游戏里就直接俗称爆气。只要有能量就能爆气,进入这种状态身体各方面大幅度提高,并且还能自动回血,更是释放超必杀技的前置条件,唯一的缺点就是当能量消耗完的时候,会有一个短暂的虚弱期,这是是不成功便成仁的选择。
卡苏米的速度让王诛魔无法看清,甚至卡苏米的拳头从身后打到他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卡苏米已经绕到了身后,拳头如雨点般的打在王诛魔的身上,王诛魔感觉到卡苏米比起上个世界又进步了,按理说拳头的伤害应该不会太高,但是王诛魔发现被拳头击中的地方受到了超乎预想的伤,并且无法自愈。
新的能力,王诛魔一边抵抗一边思考,面对这种速度快的对手,特意让剑术模型推演了应对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使用大范围攻击的剑技,不考虑对手移动位置,因为所有能移动的位置都在攻击范围内。
第二种方法是用类是兰斯黄帝剑类似的追踪剑气,这个更简单,发出去就会自动追踪对手。
王诛魔挥剑朝前方斩出2道剑气,让飞出去的剑气带有追踪能力,若要做到黄帝剑的那种效果,一剑挥出便不用自己管,那样难度很大,王诛魔采用的是在剑气中寄托了一丝精神力,通过大脑给剑气下简单的指示,达到追踪的效果,这样的剑气虽然并不是太厉害,不过用来骚扰对手,干扰对方的移动再好不过。
两道剑气追着卡苏米跑个不停,尽管威力一般,但是卡苏米不清楚,不停的变换身形想要避开剑气,但是无论卡苏米的动作再快,迷惑性再强,这两道剑气依然紧紧的跟在卡苏米身后。
眼见无法避开,卡苏米摆出防御的姿态准备硬接剑气,王诛魔的目的达到了,卡苏米停止了移动,王诛魔见状立刻就开始蓄力准备使用兜割。
但是王诛魔挥剑的瞬间,卡苏米就跳到了王诛魔身后,全然不顾身后的剑气。
中计了,王诛魔知道不好,立刻取消出剑,想转身防御,但是卡苏米先是一掌拍在他的右键,强烈的冲击让手上的剑脱手,再是膝盖一顶撞在王诛魔胸口,王诛魔感觉自己被万吨大锤狠狠杂种,整个人都被击飞,身上全身酥麻,失去了平衡,也没有恢复的能力,看到卡苏米瞬间闪到身前,王诛魔本能的将左掌挡在心脏前面。
右爪伸出,迅速的穿透了王诛魔的左掌和心脏捅了出去,在右手上是王诛魔的心脏,在这瞬间王诛魔被卡苏米的印血穿摘下了心脏。
游戏者强大的身体素质让王诛魔苟延残喘,挂在卡苏米的右手上。
“那么,再见。”卡苏米满足的声音在王诛魔声旁想起,随着这句话,卡苏米右手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将王诛魔的身体炸的七零八落,王诛魔的大脑看着自己身体的其余部分,挣扎了两下,化成白光飞回了竞技场。
这是一次惨败,死得很壮烈,王诛魔此时没有准备继续在竞技场挑战,今天的战斗已经足够多了,接下来就需要消化掉这些经验,将剑术继续推演再继续来战斗。
回到了自己领地,王诛魔观察了一下星球的进化情况,王诛魔在竞技场挑战的日子,阿尔法已经将这个星球的进化加速到了哺乳动物诞生,按照这个速度,出现原始人的日子也不远了,当然王诛魔和阿尔法都是有着自身的审美需求,在这个星期能进化成功的人类,也必然是跟人类差不多的物种。
而导演了这颗星球进化的阿尔法,在这场进化之旅似乎受了很大的触动,在王诛魔回来后,便去闭关修炼去了。王诛魔乐见其成,接下阿尔法的工作,顺便给阿尔法开通了竞技场的权限。
加速的次数已经用完,将星球的概况浏览一遍后,王诛魔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物品,这一检查就让他发现了问题。
在上个世界王诛魔拿到了2块空间碎片,其中有一块是要给刘斩仙,作为情报的代价。
但是现在这一块已经消失了,从王诛魔的物品空间内。
这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物品空间处于系统的保护下,除非能够突破系统防护才有可能直接从物品空间拿东西。
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触发了系统某种机制。由系统自己将它送了出去。
王诛魔打开了系统,这件事有必要弄清楚。
打开了系统,王诛魔寻找可能的信息,但没有找到相关内容。
没有办法,王诛魔直接问系统:“我的物品为何消失。”
系统直接回复他:“契约完成,契约物品自动转入契约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