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队太监,总共有十二个,一头紫獒。
这样的组合,应该就是皇宫里的一个巡逻小队。
这些人自然看不到叶千秋的存在。
只听得他们一边走,一边小声说着话。
“青州,青州以前是不毛之地,和云蒙一个边界,现在听说被冠军侯变了个模样。”
“到处都是良田沃野,说真的,这皇宫之中,天天呆得真是闷了,想出去透透气儿。”
“管它那么多,咱们还是巡逻完了之后,喝杯小酒,吃点小卤肉,舒舒服服的睡一觉好。”
“没有出息!巡逻完毕之后,回到房子里面,你们都要练武!”
“早早进入了先天境界,就可以选拔成小头目!”
“像我已经进入了先天,若是再能进一步,踏入宗师境界,再巴结得好,那就能够被风大公公看上成为一殿总管,那个权势可就大的没边了。”
身穿绿袍的太监骂了一声,继续说道:“我们这些阉人,其实是最好练武的,不像普通人,还有命根子,有了命根子,就要发泄。”
“一发泄,难免耗费精元,我们想泄都没有地方,精力旺盛,就可以更多的化为力气!”
“你们难道不觉得,被阉割了之后,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
“牛马被阉割了,就能多干十多年的活儿,人其实也是一个道理,咱们太监之中,容易出高手啊!”
“你们只要练到了武圣的境界,那个威风儿,出去之后,王爷都得怕你们三分!”
“汤公公,您的武道高强,今天晚上还是要练武吧!指点指点我们,我们也想晋升。”
几个太监连忙恭维道。
听到这些话,叶千秋也不免笑了笑。
这太监话糙理不糙。
一般练武的,太监的确是要比正常男子要容易成事。
没了男人的那物件儿,精力积蓄起来,的确适合练武。
但到了一定地步,还是会出问题。
叶千秋负手漫步,延着长长的宫道,左转又转,前进后进,过门穿墙,大约走了半个时辰,天上雪花在不停的落下,一片宁静祥和,却又生气勃勃。
整个皇宫,除了正宫,后宫之外,还有皇家藏书阁,御花园,海子湖,内库。
叶千秋是从藏书阁出来的。
没走多久。
就接近了后宫。
接近后宫,便能察觉到一股脂粉阴柔之气,飘荡在空气之中,还有许多女人的气息在夜空之中窜来窜去。
这时,一个牌坊似的大院落,出现在了前边,巨大的牌坊上面写着“天香居”这三个字。
院落之中,是雕栏玉砌,美轮美奂的房子,处处都是牙帐,地毯,烧着宝鼎,香炭,更有许多宫女太监掌灯的掌灯,巡逻的巡逻。
叶千秋抬脚走进了院落,朝着屋子里走去。
如果他没记错的天香居是一个故人之所。
这个故人,便是天下八大妖仙之一香狐王元妃。
当年,在元突国,叶千秋不仅结识了白子岳,还认识了元妃。
后来,元妃嫁给乾帝杨盘做了妃子,到了玉京城。
经常在玉京城外西山的幽谷之中见面,元妃也经常向叶千秋请教修炼之上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