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些官差准备上前把几人押入大牢的时候。
忽然衙门外面响起了阵阵的鼓声。
“这是何人?竟然在衙门外面大敲冤鼓!”
张县令有些不耐烦了。
不大一会儿,就从外面跑进来了一个官差。
“启禀太爷,外面有个宋家村的汉子在那里敲冤鼓,名叫沈武。”
“说是沈从的六叔,前来为他喊冤的!”
听到官差,说自己的六叔来了
沈从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好歹算是来了个救星,最起码能够拖上一段时间,让自己想办法摆脱现在的困境。
因为这大周国法有规定。
但凡是有人敲击冤鼓,那就证明有着极大的冤情。
这种情况之下,案子必定是要发回重审。
哪怕是人已经安在了刑台上面,只要脑袋还没有被砍掉,那就要刀下留人。
但同样的还有一个致命之处。
就是如果重审之后,还是没有办法找到足够的证据翻案的话。
那么敲击冤鼓之人,就与主犯同罪,一同论处。
但凡是在关键时刻有胆量鸣鼓申冤的,都绝对是有着侠肝义胆之情,还得有着极大的勇气。
毕竟有不少人确实是被冤枉的,但最后还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翻案。
最终也是连累击鼓之人一同掉了脑袋。
“好,既然又有一个不怕死的,那就把他给带上来吧!”
张县令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这件案子他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反正刘家那边送来的银子,师爷已经替他收了起来。
至于这案子最终判的如何,那就看有什么证据了。
当然了,自己肯定会偏向刘家的。
“青天大老爷,冤枉呀!”
沈武,一边喊着冤,一边进了大堂。
当他进来看到沈从等人还在这里,并没有被加入大牢之中,他的心也落了下来。
原本他是在村子里忙着生产香皂。
不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
好在是香皂铺子的房东,也就是沈从的那位大主顾,在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
让家人到宋家村去给沈武传信去了。